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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5家企业成为平台在线消费 纠纷解决单位

日期: 2021-08-26 16:49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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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全国12315平台作用,完善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投诉渠道,开展ODR企业工作,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ODR”是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的简称,中文含义是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是指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消费者可以在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直接选择ODR企业进行投诉,企业在平台上完成对投诉的受理和反馈。一方面,ODR企业明确了企业消费维权的主体责任,通过这一平台,投诉人可以在线与ODR企业进行消费纠纷处理,在平台上自主完成对消费投诉的受理和反馈,实现消费和解。另一方面,ODR提供了便捷消费维权的一种途径,ODR处理消费投诉方式简单,无论消费者身在何地,只要登录全国12315平台,就可以直接选择已经登录了“ODR”的企业进行投诉维权。这种新型在线处理消费投诉模式,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解决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之间的投诉处理等多种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者维权便捷化。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鼓励引导我市有较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企业客服售

后机构健全的经营者成为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截至目前,已有65家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已经成为ODR企业。通过平台与消费者和解消费纠纷,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将其中10家商家公示如下:

1. 黑龙江易稻食品有限公司

2. 伊春市翠峦区新鑫亿家超市

3. 伊春市伊春区农银珠宝行

4. 伊春市伊春区农银珠宝行

5. 铁力森林石油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6. 伊春市翠峦区新中兴超

7. 伊春市宪国中西药店

8. 伊春市大华医药经销有限公司

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汤旺县分公司

10.伊春市汤旺河区中心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