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茶叶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为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推动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茶叶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遵守法律法规
茶叶经营主体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二、严格遵守国家标准
茶叶经营主体要主动学习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认真开展自查,尽早贯标、用标、达标,不打“擦边球”,不存侥幸心理,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共同维护茶叶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倡导绿色文明消费
广大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做反对茶叶过度包装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茶叶经营主体应拒绝销售采购过度包装茶叶,引导供应商简化包装,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包装,推动茶产业成为绿色节约包装的先行示范,共同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茶叶时,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如果发现商家在销售茶叶产品时存在过度包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