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的安全度,提高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2021年全市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先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审核把关,现根据创建活动组织程序,对2021年度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共20家)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6167098。
伊春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