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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答辩的通知

日期: 2024-04-09 15:29 来源: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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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申报单位、有关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流程,市科技局拟于近期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请各科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做好现场答辩准备,并按要求通知有关人员参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4417日-4月19日,林业科学院伊春分院七楼会议室(新兴西大街34号,水上公园对面)。具体项目评审答辩时间分组名单(附件)

    二、答辩要求

(一)答辩程序

    1.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整体情况,重点阐述课题的经济社会意义、项目可行性、产业化前景和项目实施条件等;项目陈述统一采用PPT形式(幻灯片),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专家提问(5分钟)。

(二)答辩材料

    1.参加答辩的项目单位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份。

2.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接产单位或产学研联合协议1份,有查新报告的可提供1份

3.成果转化项目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专利证书(或技术引进、成果鉴定、产品检测)等有关材料1份

4.指导性项目无需现场答辩,但需提交上述材料。

5.青年基金项目不需要提供2、3条所列材料

6.项目单位可自行选择将以上所需材料纸质版邮寄(邮寄地址:伊春市新区市政府大楼624室)或答辩当日带至现场答辩会开始前30分钟提交给工作人员)。

7.项目申请人须在2024415日前将项目陈述PPT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yckjjjhk@163.com或自带U盘至答辩现场(答辩会开始前30分钟提交给工作人员

8.项目研究内容或产品方便携带的,可以携带实物以供专家参考

(三)答辩期间注意事项

    1.请项目申请人提前做好答辩材料准备工作,并按时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2.项目主答辩人原则上须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代为答辩,合作单位可作为补充答辩人员。

3.为保证答辩会秩序,纸质材料、PPT文件均需在项目所在组别答辩开始前30分钟提交,答辩会正式开始后禁止随意走动。

4.项目答辩过程中,其他项目申报单位答辩人员应在会场外等候,不得干扰答辩进行或私自获取其他项目内容。

(四)答辩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与产业创新科 陈宇

联系电话:  3605251    13846648158

    

附件: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会分组名单

   

伊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会分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