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举办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科技成果擂台赛的通知》要求,现拟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如有异议,请于8月15日前将异议材料以扫描电子件形式(签字盖章)发送至:ycskjjgxk@163.com。
咨询电话:高新技术与企业发展科 0458-3901134
异议受理: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0458-3607439
附件:公示名单
伊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