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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第五批市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日期: 2026-03-13 15:55 来源: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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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管部门:
  为持续落实《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伊办文〔20209号),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双向选择、按需选派”的原则,市科技局开展供需调研与预对接,由派出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选派人员,选派37名市级科技特派员到各乡镇现通知如下。
  、服务内容与时间

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县(市)区实际需求,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项目,建设科技示范基地、示范点,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开展科普宣传、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科技服务,提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服务时间202611日至20261231日,服务期1年。

    二、服务方式

科技特派员利用自身技术特长,通过现场指导、专业培训、编发资料、电话与视频咨询服务等形式为服务单位提供无偿技术服务。科技特派员可根据服务单位的实际需要,灵活掌握服务的方式和在基层服务的时间,服务期内开展现场服务次数应不少于10次。

    三、政策和待遇

按照《伊春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和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安排支出,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经费拨款至派出单位,派出单位要加强对派出人员的工作和经费监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的交通差旅费及补助,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印刷费、培训费、咨询服务费等

    四工作考核

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由科技主管部门、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和派入单位组织实施。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进行评价打分。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特派员总数的30%。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科技特派员市科技局优先安排科技特派员计划项目。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跟踪考察中难以胜任工作的特派员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科管部门将派驻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和乡镇联系人信息,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公示,并积极配合市级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605251  3603563

   联系人:陈  宇、于  洋

   联系地址:伊美区兴安街3号市政府大楼市科技局规划科624

   附件:2026年市级科技特派员及派驻乡镇名单


伊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313


第五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及派驻乡镇名单(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