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市科技局开展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面向伊春市域内企业征集“揭榜挂帅”技术需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技术需求征集工作主要面向在伊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情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
二、征集领域
围绕森林康养、森林食品、林都北药、森林生态旅游等领域,征集企业“揭榜挂帅”技术需求。
三、有关要求
企业作为最终应用方,有意向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科研团队解决技术问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最终应用方提出的“揭榜挂帅”技术需求应为技术攻关和技术应用示范需求。
2.原则上“揭榜挂帅”榜单额度不低于100万元。最终应用方出资额度与申请市级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1:1。
3.“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市级财政资金将在最终应用方完成资金拨付后,再行拨付。
4.最终应用方资金与市级财政资金均直接拨付揭榜方,不得要求揭榜方以任何形式将“揭榜挂帅”项目资金转回应用方使用。
5.最终应用方应具备并满足揭榜方进行技术示范的必要条件。
6.最终应用方应明确提出知识产权归属、任务失败的惩处措施等。
四、组织程序
1.发布榜单。市科技局将对征集的需求进行技术先进性及资金额度评估论证,通过论证的将组织最终应用方编制形成正式榜单面向全省发榜。
2.申报核验。市科技局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采取会议核验的方式,对揭榜方技术方案、经费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核验,最终应用方参与评审打分。
3.成功揭榜。市科技局根据最终得分提出拟中榜名单及经费额度,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最终应用方(甲方),揭榜方(乙方)和市科技局(丙方)联合签订项目合同书,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并发布揭榜公告。最终应用方无合理理由单方面提出放弃发榜的,将取消其在未来3年内获得各类省、市级科技计划支持资格。
五、填报要求
请企业于7月2日前将《2026年伊春市“揭榜挂帅”技术需求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战略规划与产业创新科 陈宇 于洋
联系电话:3605251 3603563
邮箱:yckjjjhk@163.com
附件:2026年伊春市“揭榜挂帅”技术需求表
伊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