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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日期: 2020-12-15 11:30 来源: 金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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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203号)和省处非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处非发20204要求,为切实做好全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宣传时间

202061630日。

三、组织实施

由各处非领导小组、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及本部门、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4日至68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谋划,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统筹部署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特点和本地实际,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月主题,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处非办。

   (二)具体实施阶段(69日至630日)。、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625日至630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五、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各县(市)区处非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处非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制定方案,加强宣传月组织部署。充分发动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各县(市)区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并建立辖内相关部门联系机制,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

   (二)紧扣主题,提升宣传效果

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宣传月主题,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突出宣传重点。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要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要着眼重点区域,对社区、商务写字楼、高新区、“新型金融集聚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2.拓宽宣传渠道。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地铁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年电视宣传时间不少于6个月)。要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要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县(市)区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3.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要及时开展风险提示,针对苗头性风险,解读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要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加强联动共享,健全长效机制

    为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处非联办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部署行业部门、相关媒体等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各县(市)区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全年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做好针对性宣传。推动防非宣传纳入本地区宣传工作重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水平。处非办将通过微信等形式积极推送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

请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建议,于7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并附活动信息、图片、宣传片、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报送处非办。

 

 

 

 

人:王昀,电话:3878345

电子邮箱:jrjjrsck@163.com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道14号金融服务中心3楼 金融服务局处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