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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20-12-15 11:31 来源: 金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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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2020下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教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特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必要性,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扩大社会影响,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宣传时间

202091012月31日

三、组织实施

由各处非领导小组、市处非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及本部门、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四、宣传重点

(一)突出重点宣传内容。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法规普及和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引导群众合法合理传达诉求,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加强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突出重点宣传领域。要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根据自身主(监)管职责范围,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要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

(三)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开展内容差异化宣传,让群众听得懂一是对老年人、农民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对各类金融机构员工等人群开展宣传工作,严防工作人员借机构、组织名义参与、发起非法集资;三是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学生群体加强宣传,防止学生因缺乏防范意识误入非法集资企业或平台。

(四)要着眼重点区域开展宣传。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确定辖内非法集资重点宣传区域,对社区车站广场、旅游风景区、商业中心、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做到宣传全覆盖。

五、宣传方式

(一)公共场所宣传。各县(市)区处非办、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在人口聚集区、广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行业服务窗口等地点设立宣传站点、张贴海报、发放各类宣传品,接受群众咨询 ,解答群众政策、法规疑问,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二)各类媒体宣传。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地铁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开展常态化宣传要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要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

(三)宣讲、培训方式宣传。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利用宣讲金融知识讲座、金融法规普及班等模式,适当介绍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行为,将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着重树立群众正确理财观念,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

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县(市)区处非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

(二)制定方案,强化机制。各县(市)区处非办、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符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时间节点,将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下半年处非工作重点,不断更新宣传内容,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发展。

   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县(市)区处非办、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填写《2020年下半年伊春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于10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报告、统计表和电子版材料(包括图片、宣传片、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报送处非办,经综合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人:王昀,电话:387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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