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的报告
省财政厅: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伊春市财政局对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完成情况进行了再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单位人员核定编制282人,实有251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4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科)、法规仲裁科、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档案科、人事教育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城乡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与监察科、就业创业科、机关党委。
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副处级3个(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正科级3个(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人社保障信息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主要职能概述
市人社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和技工教育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工作,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表彰奖励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地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2023年末资产:年末资产总额为1,287.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银行存款金额为87.92万元;其他应收款53.1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3,090.0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总额为2,004.4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1,085.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为3,090.18万元,无形资产摊销总额为2,478.8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为611.29万元。
2023年末负债:年末负债总额为95.27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95.27万元,包含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代扣款。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年末累计盈余为1,495.06万元。
四、2023年本单位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管理分析情况
2023年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021.06万元,全部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本单位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做到花钱必有效,无效必追责;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定期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纠正;设定绩效目标,各项定量指标与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口径一致,并要求相关指标依据基础数据准确无误,能用数字量化的要用数字量化;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为4,364.85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8.55%,预算安排公用经费410.07万元,实际支出421.9万元,完成公用经费控制率102.88%。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收入总额为4,6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694.74万元;其他收入为2.86万元,分别为利息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年末结转结余利息收入1.59万元。
2023年基本支出总额为4,364.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额为4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53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234.28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总额为335.76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335.76万元。其中各类考试项目经费支出120.06万元,网络安全设施项目支出29.9,选调生资金支出0.15万元,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支出0.39万元,支出就业资金14.78万元,支出金保工程网络费用20.16万元,社保专项经费支出21.74万元,支出职称评审专项经费14.85万元,仲裁项目经费支出8.31万元,支出社保审计费3.99万元,购置档案柜专项经费支付3.75万元,劳动关系预警平台经费支出46万,支付人才公寓电梯安装费2.99万元,支出社保设备费10.89万元,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1.46万元,维修工程劳务纠纷赔偿款支出22.87万元,刘国辉赔偿诉讼费支出0.33万元,李俊才工程尾款支出7万元,支出省拨就业资金6.16万元。
五、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就业数字赋能计划。省厅即将开发“乐业龙江”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要积极对接、融入“省级中枢+市级指挥中心+基层服务场景”的数字就业工作体系,以“智慧就业”牵动“数字人社”建设。各县(市)区要在充分利用好“伊春就业超市”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推动实现业务联动、数据共享、实名管理,打造“就业一站式”可视化应用场景,推动智慧就业服务可感可知。
(二)完善社保政策制度体系。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工作进度,确保退休待遇平稳过渡、平稳衔接。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规范运行,尽早实现工伤保险医院联网结算。着力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联动机制,深挖扩面潜力,加大应参未参企业扩面力度。做好个人养老金全面实施准备工作,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全面完成森工、农垦社会保险业务移交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如期完成“统模式”征缴工作。
(三)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技能龙江行动”为引领,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选拔、激励机制,尤其是在技能人才岗前培训、存量人才技能提升上持续用力,要紧扣我市“1234”产业体系建设,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才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笔试联考,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优化打造市县两级专业技术人才梯队。
(四)实施精准维权护航行动。统筹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改革工作,合理配置监察队伍,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强劳动保障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人工智能+调解仲裁”建设,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裁审衔接机制,与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裁审信息比对工作。
(五)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兜牢劳动者工资收入底线。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工资待遇保障工作。
六、建章立制、提高精细化管理
为全面提高人社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经济运行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制定《伊春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攻坚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全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留伊就业创业。制定《解决重点就业群体就业攻坚难题方案》,进一步解决重点人群就业难题,促进其实现就业。
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再评为优秀,再评得分为98.5分。
(一)投入指标
投入项10分,再评得分10分。分为两个三级指标: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再评得分为5分;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再评得分为5分。
(二)过程指标
过程项30分,再评得分28.5分。分为十个三级指标:预算完成率5分,再评得分5分;预算调整率2分,再评得分1.5分;支付进度率4分,再评得分4分;公用经费控制率2分,再评得分2分;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再评得分2分;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再评得分5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分,再评得分2分;基础信息完善性3分,再评得分3分;资产管理安全性3分,再评得分2.5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再评得分1.5分。
(三)产出指标
产出项40分,再评得分40分,分为四个三级指标:实际完成率18分,再评得分18分;完成及时率4分,再评得分4分;质量达标率8分,再评得分8分;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再评得分10分。
(四)效果指标
1.经济效益:推进实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充分发挥市场调解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作用;延续调整优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继续打好减税降费、创业贷款、技能培训等政策“组合拳”,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再评得分5分。
2.社会效益:切实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聚焦城镇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扩面,不断提升参保质量;结合职业技能大赛、世界青年技能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重大赛事活动,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先进典型和事迹,不断强化“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导向,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再评得分5分。
3.生态效益:推进落实我市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数据统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规范政务运行程序,确保科学、有序、畅通;切实做好法治、安全、保密、档案、信息、表彰奖励等各项综合性基础工作。再评得分5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攻坚克难,运用“四个体系”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在2023年度目标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等次。再评得分为5分。
八、评价结论
经评价,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总得分98.5分,评价结果为“优”,其依据是:(1)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部门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其中预算完成率、公用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较高分别为116.75%、102.88%、102.88%,预算调整率16.75%,支付进度率100%。(3)预算管理情况较好。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时符合单位预算批复的用途,预决算按规定内容和规定时限公开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4)对于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梳理本单位资产使用情况,理清低效、闲置资产,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切实做到物尽其用。再评价得分上涨。(5)职责履行情况和履行效益较好。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在2023年度全市目标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等次,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满意度较高。就业局势持续向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社会保障更公平可持续实现十九连增,全市劳动保障主动监察企业协调处理欠薪线索100个,仲裁调解成功率调解率84.19%、结案率100 %,人事人才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成功组织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引才活动。
九、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完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二是单位履职工作完成目标的实现程度及质量标准,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等方面工作有待加强。三是资产盘点工作的不及时有盘亏情况。
(二)相关建议
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坚持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财政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支付;各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规范高效使用资金;及时梳理本单位资产使用情况,理清低效、闲置资产,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特此报告。
附件: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再评表
伊春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