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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旅行社招徕客源”奖励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3-09-08 14:25 来源: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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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推动全市经济全面恢复增长的政策措施》中第九条的细则要求,现将202211月至20236月期间,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予以公示。

一、经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审核,认定以下团队行程属实、材料齐备、程序合理,符合《<关于推动全市经济全面恢复增长的政策措施>第九条》中第(一)条:

哈尔滨铁道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列次专列共398人符合奖励标准,应奖励金额为40000元。

二、经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审核,认定以下团队行程属实、材料齐备、程序合理,符合《<关于推动全市经济全面恢复增长的政策措施>第九条》中第(三)条:

大庆市飞宇研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3个团队共745人符合奖励标准,应奖励金额为94500元。

大庆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个团队共32人符合奖励标准,应奖励金额为3200元。

齐齐哈尔市天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个团队共53人符合奖励标准,应奖励金额为5300元;

黑龙江省美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个团队共47人符合奖励标准,应奖励金额为4700元。

黑龙江侨缘国际旅游有限公司16个团队共850人符合奖励标准,应奖励金额105000元。

以上累计奖励金共为252700元,公示期为202398日至915日。在此期间,有异议者,请来电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458-3878939

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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