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黑文旅函〔2024〕203号)要求,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伊春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指导相关县(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自评,并签署2024年传承协议。
2024年7月18日,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召开了伊春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会,组织我市非遗专家库成员对我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开展评估工作。现对各项目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书面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翔实,提供提出异议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并请留下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0458-3878957
附件:伊春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统计表
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伊春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统计表
序号 |
传承人姓名 |
项目名称 |
评估结果建议 |
1 |
杜玉兰 |
斗熊舞 |
合格 |
2 |
李铁双 |
赵氏正骨 |
合格 |
3 |
李海棠 |
植物画制作技艺 |
合格 |
4 |
黄文波 |
东北大鼓(江北派) |
不合格 |
5 |
朱学林 |
高跷舞 |
不合格 |
6 |
宁玉民 |
松明工艺制作 |
合格 |
7 |
王美江 |
木贴画(木拼画) |
优秀 |
8 |
周力勇 |
传统木艺家俱制作技艺 |
合格 |
9 |
崔晓林 |
针灸火针 |
不合格 |
10 |
李孝民 |
清真火锅调料配制技艺 |
合格 |
11 |
赵军 |
兴安岭森林号子 |
合格 |
12 |
单文杰 |
单氏袖珍版画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