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二手车经销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资源配置,提升二手车行业服务质量,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现以公开信的形式告知如下:
一、规范销售行为
1.依法登记与备案。严格遵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十条规定,依法登记并及时完成行业备案,确保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内容一致。企业信息变更时需依法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严禁超范围经营或虚假备案。
2.及时报送销售数据。二手车经销企业应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准确填报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
3.健全交易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交易档案,鼓励采用电子化档案管理,提升信息查询效率。
二、坚持诚信经营
严格履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义务,提供并展示企业销售车辆的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提高二手车信息透明度。
三、严守公共秩序
公共停车位是服务市民出行的公共资源,任何企业不得占用公共停车位停放待售车辆。
伊春市商务局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