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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春西站220KV高压线迁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24-04-01 17:47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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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发改发〔2024〕11号

伊春市新建哈伊客专项目管理处:

报来《关于报批伊春西站220KV高压线迁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伊哈伊客专呈〔2024〕3号)收悉。依据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伊春西站220KV高压线迁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节咨哈字〔2024〕22号,经第5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伊春西站220KV高压线迁改项目是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配套工程,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项目。2021年6月《国铁集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站房修改初步设计及伊春西站站址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下达。伊春西站站址变更,伊春西站220KV高压线随之迁改。为支持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工程整体建设,推进伊春西站站房和线路加快施工,伊春西站220KV高压线迁改工程是十分必要的。同意建设伊春西站220KV高压线迁改项目(项目代码:2312-230700-04-05-408535)。

一、项目单位

伊春市新建哈伊客专项目管理处。

二、项目建设地点

伊春市乌翠区林都大街与鹤哈公路之间。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方案总长约5.739km,新建杆塔5基,新建双回路铁塔19基,拆除铁塔12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439.01万元。资金来源:伊春市地方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

五、项目建设期

2024年6月-12月。

六、请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

制及合同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作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伊春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30700202400004),伊春市财政局出具资金安排使用证明(2024年2月26日),项目单位已完成节能审查承诺书,可研评审专家审查意见已完成(中节咨哈字〔2024〕22号),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已具备。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伊春市新建哈伊客专项目管理处根据本批复文件,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机关申请延期。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审批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项目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