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伊春市审计局在对大箐山县2022年至2023年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存在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不及时、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结余未进行调整使用、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使用不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审批程序等问题。对此,伊春市审计局提出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严格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等建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移送处理。
大箐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做出批示,及时组织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大箐山县预算管理办法(暂行)》《大箐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暂行办法》《大箐山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大箐山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箐山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10项内控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流程规范、制度执行及责任追究,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透明、高效。截至目前,追回挤占专项债券资金57.14万元,追回多发放耕地轮作补贴8.59万元,收回存量资金382.49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