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伊春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林区转型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林场是林区转型发展的根基所在,伊春集团现有195个林场,都是开发初期根据木材生产需要,本着“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设置的,先天不足和过多、过散、过小等布局不合理问题突出。同时也正如委员提案指出,林场基础设施落后、产业转型滞缓等,已成为制约林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短板。森工集团组建以来,始终站在答好“林区三问”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林区要发展,林场必振兴”的责任意识,初步探索出“以人口撤迁为前提、以改善人居为重点、以产业发展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党建引领为保障”的林场振兴发展有效路径,不断夯实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的基层基础。
一、工作进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推进林场整合建设。编制了《“十四五”林场整合建设专项规划》,拟将现有林场居民区撤迁至86个,撤迁林场除必要的管护设施建设,不在投入人居设施。目前,已累计实施撤迁居民林场27个。分类推进保留林场建设,对人口基数较大、处于施业区枢纽地带的10个左右区域中心林场,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待资金政策条件具备时,按照小镇水平进行高标准重建,以充分发挥其吸纳人口和“第二局址”辐射带动作用;对有一定人口基数和产业基础的35个左右区域次中心林场,实行改造与新建相结合,使其基本达到社区标准并保持林场特有风貌;对其他40个左右人口较少、主要承担森林管护功能的林场,以改造为主,因地制宜改善人居环境,重点满足靠前驻防和季节性生产需要。
(二)坚持试点引领,梯次推进宜居宜业和美林场建设。坚持分区建设、依规而建,对集中居住区进行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引导职工向集中居住区搬迁,努力让林场具备更好的生活条件。优先实施“三供两治”工程,加快林场街道硬化、饮水安全、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居民区改造等,实施美化亮化绿化工程,推行仓房、栅栏减量处理和拆墙建绿,大力改善民居,建设美丽庭院,初步形成了特色民居风貌。先后巩固提升和建设美丽宜居林场20个,同时对未纳入示范创建的规划保留林场,结合实际,各有侧重进行积累式提升,部分林场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2021年以来,先后有14个林场被评为省级美丽宜居村庄。
(三)坚持依托资源,加速培育壮大林场主导产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和“向森林要食物”重要论断,坚持经营林场理念,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兴场富民产业项目。制定《推进林场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根据不同类型林场实际,积极培育、合理利用林场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林下采集和生态种养等6个优势主导产业,组建了伊春森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对林下资源进行统一采集、管理、销售,购置桦树汁加工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年处理原汁2万吨。正式投产后可将桦树汁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并拉动就业,增加林场职工收入。市林草局签订了《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伊春市人民政府局市共建合作协议》,为我市发展林下经济提供科技研发、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桦树汁产业做大做强。
(四)坚持高位推动,切实保障林场振兴发展有序推进。健全市委、集团、局公司和林场四级书记抓林场振兴工作体系,市级和集团班子成员逐级包保联系示范建设林场。坚持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林场建设和发展优势,向示范建设林场派驻第一书记,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创新党建载体,提升林场党组织战斗力和服务群众能力。支持林场自主施工,党员干部带头投工投劳,引领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共建共管共治合力。2021年以来,集团所属林场先后有1个林场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林场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7个林场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加强生态保护,筑牢美丽伊春生态根基。印发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拓宽了群众举报的途径,扩大案件线索来源,集中打击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开展“防火码”推广运用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三清”行动的通知》,签订防火责任状,严防人为引发森林火灾;开展“清风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我市经营利用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以林长制实施为契机,开展巡山清套工作,深化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工作,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并按省总林长令及林长的要求,制定下发相关指导性文件。林长开展巡查,全市四级林长共2138名,全市设置网格员6900名。强化督导检查,进行专项督查,指导检查林长制推进情况和各级林长履职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是缺少政策资金支持。林场振兴需要持续投入,特别实施较大幅度居民撤迁和美丽宜居林场建设,需要大量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目前林场仅得到省级乡村振兴部分项目政策支持,政策覆盖不够,还需积极对上争取。二是缺少建设用地指标。国土三调数据应用后,林场建设用地普遍指标减少,多数林场新建基础设施选址困难,有的林场还存在场址用地现状与数据不符等问题,需要进行调规,影响了林场规划建设进度。三是林长制推进过程中的形式化、模式化等不良倾向仍然突出。部分乡镇、村对林长制工作重要性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肩负的责任认识不清,保障措施还需加强。同时,县(市)区财政对林长制推行资金投入不多,各地林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采取政策引导和市场化途径相结合办法,推进原有闲置住房和建设用地生态化、产业化利用,形成新的就业和发展空间,在国有林区改革成本、林场振兴、森工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争取政策支持,加快破解相关问题。
(二)进一步抓好保留林场建设。强化林场建设规划引领,结合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统一聘请专业设计团队,高标准编制林场建设规划,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行分区规划、分区建设,合理规划道路、住房、广场以及供水供热、垃圾污水处理和公共服务等设施,避免无效投入和造成浪费。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丽林场建设,对集中居住区进行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引导职工向集中居住区搬迁,统筹职工就业与居住环境提升。
(三)进一步扎实抓好森林经营保护。切实履行好国家林草局委托的森林资源经营保护职责,进一步写好“生态保护”新答卷。加强森林生态保护,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和集团林长制工作部署,细化年度任务,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压实林场保护经营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结合健全“空天地”一体化林草湿资源管护体系,全面提高管护水平。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全力搞好林木种源保护培育,高质量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示范任务,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抓好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开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