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伊春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决策部署,强化系统观念,丰富校园内涵,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传承。
一、推进传统文化“进学校”工作
积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入传统文化知识,如语文学科优秀传统文学、历史学科中华文明发展史、道德与法治学科传统美德等,潜移默化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持续推进中小学“大阅读”工程,通过晨读、阅读课、阅读作业、亲子阅读等形式鼓励学生诵读中华优秀经典。同时,在课后服务时间开设剪纸、书法、国画等兴趣小组和社团,培养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为传统文化传承搭建平台。通过“进校园”活动审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文化志愿服务进校园”搭建绿色通道,伊春市群众艺术馆工作人员为学生们传授本地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演唱经典戏曲选段,教授书法、绘画、乐器等知识,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和传承意识。
二、加强传统文化教师队伍建设
强化教师培养培训,教师能力素质实现新提升。近年来,我市在教师队伍提能增质上持续发力。积极协调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培训,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市级以上培训项目188项,培训校长教师1.5万余人次。持续实施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2024年开展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赛前培训8期,成功举办市县校三级竞赛,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质。
三、营造弘扬传统文化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为契机,结合孝道、国学、礼仪等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校园文化长廊、班级环境建设、特色校本课程等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如伊美区黎明小学弘扬以“孝雅文化”为核心的特色教育;铁力市第四小学以“博·雅”文化为基石,发展象棋特色,获评“全省象棋特色学校”。二是加强家校沟通。积极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做孩子的行为榜样。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等宣讲活动,落实家长会、家访等制度,引导广大家长关注传统文化、传承传统文化。在端午节、中秋节等关键节点,结合传统民俗,开展亲子活动。通过家校合作,构筑传统文化教育氛围,强化环境熏陶。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校经典诵读大赛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以中小学校为基础阵地,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促进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发展。
四、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近年来,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优化育人环境为目标,制定印发了《伊春市中小学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践行核心价值观·过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方案》《关于组织开展伊春市中小学校“红色九月”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伊春市中小学师生同庆中秋节、教师节主题征文活动的方案》《伊春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深化广大师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增进广大师生爱党爱国情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尊重中华传统,弘扬优秀中华文化。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继续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工作上发力,不断中国传统文化普及工作,充分挖掘、梳理国家基础课程的教育元素,有机融合、渗透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在常态课程教育活动中,让学生充分感受悠久璀璨的传统文化的魅力,增强文化积淀,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让学生感知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审美情趣、行为模式、德行素养和社风民俗,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道德理想和思想品质,增进学生们对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和自信,确保中华民族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教育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