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全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疫情期间文明祭祀、丧事简办、移风易俗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集中祭扫、周年祭祀、春节、元宵节祭祀等活动,严禁在城市街道、广场、居民小区、林地、墓地等区域和前往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场所进行送灯祭祀、烧纸焚香、抛散冥纸冥币、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严禁宗族性聚集祭祀。
二、严格遵守丧葬事宜节俭办理规定,严禁进入殡仪服务场馆内守灵,严禁在殡仪服务场馆内举行告别仪式,严控出殡车辆和人员,每户办理丧事活动不超过4台小型汽车、严格控制送行人员且仅限于亲人和家属。不搞封建迷信祭祀、不违规土葬。骨灰寄存采取预约并严格限制人数。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提供运输车辆和销售场所。
四、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推行移风易俗新风尚,以身作则,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亲人,采取家庭追思会、线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教育引导群众支持殡葬改革,自觉文明节俭治丧、绿色环保祭祀,以文明的好行为筑起我市疫情防控的安全线。
五、严格落实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监管的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属地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林草、民政等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违反本通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