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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53号通告

日期: 2021-02-05 09: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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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省建立了统一的“黑龙江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以下简称“黑龙江冷链”),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禽类、水产品(以下简称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现就伊春市推广应用“黑龙江冷链”有关事项和要求通告如下:

一、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要包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业务。

二、“黑龙江冷链”目前已上线运行,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通过在微信中搜索“黑龙江冷链”公众号进行手机端操作,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后,使用“黑龙江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不熟悉操作者,可以通过电脑访问网址:http://hljll.foodtrace.org.cn,下载用户操作手册、使用教学视频等资料。

三、“黑龙江冷链”实行“首站赋码”管理,从国外直接进口或从省外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我省的生产经营者,称为“黑龙江首站经营者”。黑龙江首站经营者已在“黑龙江冷链”上传进口冷链食品的品种、数量、来源、流向、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消毒、承运车辆等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进口冷链食品在我市销售、流转时,生产经营者可以直接通过扫码方式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

四、凡进入伊春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三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海关核酸检测证明、承运车辆的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所有在伊春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服务、物流配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货物到达2个小时内主动向属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三证”、货主单位、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含联系方式)、货物流向、存放地点、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国等信息。相关票据不全、来源不明、证物不符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禁止进入我市。

五、严格开展属地核酸检测。由市场监管部门将报备信息推送给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口冷链食品在未取得属地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前,一律不得上市,并须专区存放。报备进口冷链食品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核酸检测合格并上传“黑龙江冷链”后方可销售。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未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在我市销售、使用。

六、在产品销售时,必须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加贴“黑龙江冷链”电子追溯码,确保消费者可以随时扫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

七、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督促引导生产经营者规范使用“黑龙江冷链”,确保有效运转。鼓励市民通过12315 举报投诉电话对不按规定应用“黑龙江冷链”行为进行举报。

八、从2021年1月15日起,全市各级公安、海关、卫健、工信、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开展联防联控执法行动,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通告规定,不落实追溯管理主体责任,销售、使用无追溯码进口冷链食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服务、物流配送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申报咨询电话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附件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服务、物流配送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申报咨询电话

部门

  属地

市场监管部门

商务部门

工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市级

6167091

3878206

3878125

3976286

伊美区

6167262

3023530

3603962

3386978

铁力市

2879010

2283692

2289140

2282539

嘉荫县

8786223

2626951

2622597

2623618

南岔县

3478833

3476700

3476374

3476186

大箐山县

3430907

3439538

3436994

3439889

丰林县

3581155

3569331

3569331

3563379

汤旺县

8807181

3532106

3534947

3538885

友好区

6167693

3298682

3298682

3298588

金林区

3736356

3738471

3738314

3739944

乌翠区

3987511

3987033

3987033

368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