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科学精准施策避免防控加码的提示函》规定和要求,为安全、有序做好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人员流动管控政策
(一)对境外返回人员,一律实行“14+7+3”隔离检测措施,即: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阴性解除隔离后,进入我省第一站,由市指挥部责成属地指挥部“点对点”接回,继续实行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的,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流动。
(三)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如有出行地指挥部批准允许出行的证明,可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流动,到达目的地后向所在社区报备,签订承诺书,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抵返我市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目的地社区报备,签订承诺书,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五)低风险地区抵返我市人员,如属于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以下简称重点人群),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六)其他低风险地区抵返人员,如能证明不属于“重点人群”和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可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如不能证明非“重点人群”和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七)本市内跨县(市)区流动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二、其他政策
(一)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的货运车辆,在严格落实消杀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司乘人员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通行;对短期内向中高风险地区运送生活物资和生产资料返回的司乘人员、装卸工等,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严格落实消杀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不采取隔离措施;来自低风险地区车辆可以正常通行,同车司乘人员、装卸工等凭健康码“绿码”,正常有序流动。
(二)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及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客需扫码乘车。购票、候车、乘车需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上座率不超过75%,一班一消毒,开窗通风,发烧、感冒、咳嗽人员不许乘车。
(三)医院、商场、超市、影院、景区景点、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实行测温扫码戴口罩防疫措施。景区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四)“九小”场所落实防疫措施情况由属地指挥部评估,达不到防疫要求的要停业整顿。
(五)落实“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管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社区跟踪回访。
市内与本通告不符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以本通告为准。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