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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68号通告

日期: 2021-06-16 10: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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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广州市荔湾区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监测中,排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疑似阳性人员。郭某,女,75岁,住龙津街道锦龙社区。5月20日下午,郭某因不适步行至荔湾区中心医院就诊。5月21日凌晨,核酸检测初筛阳性。该疑似人员现在荔湾区中心医院隔离排查。荔湾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接报后立即启动疫情处置工作机制,组建联合流调专家队伍,全面细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初步排查的密切接触者7人已经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5月6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广州市荔湾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广州市荔湾区进入我市的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广州市荔湾区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广州市荔湾区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大数据推送的相关信息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信息核查、刷身份证、问询、社区走访调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组织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二、即日起,从广州市荔湾区抵返我市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三、各高速公路入口、“两站一场”严格“两码一证”查验+测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广州市荔湾区人员,按上述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四、对推送的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踪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

五、全市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广州市荔湾区,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广州市荔湾区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广州市荔湾区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5月6日以来有过广州市荔湾区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6388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