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1年 > 第6期 > 其他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75号通告

日期: 2021-07-13 10:35 来源:
【字体:


61821时,东莞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当天出现的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处置情况。李某婷,女,30岁,家住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61716时左右开始发热,伴咽痒、咳嗽、流涕,19时自驾车前往东莞康华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体温检测38℃18日凌晨初筛结果鼻咽标本、咽拭子标本均呈阳性,618日第二次采集样本,鼻咽标本核酸阳性、咽拭子标本核酸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症),已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情况平稳。东莞13个重点区域执行封闭管理。经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1619日起,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2栋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64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东莞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东莞市进入我市的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东莞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东莞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大数据推送的相关信息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信息核查、刷身份证、问询、社区走访调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组织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二、即日起,从东莞市抵返我市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三、各高速公路入口、“两站一场”严格“两码一证”查验+测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东莞市人员,按上述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四、对推送或排查出的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踪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



五、全市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东莞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东莞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东莞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64日以来有过东莞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6388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