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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82号通告

日期: 2021-08-27 08: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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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广东省清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1例境外输入关联无症状感染者情况。7月19日,清远市人民医院在对闭环管理的隔离区工作人员例行监测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接报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置。感染者童某,女,29岁,清远市人民医院感染科护士,曾于7月14日、15日参与境外输入病例彭某的护理工作。童某工作期间闭环管理、在隔离区居住、单人单间,每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7月18日采集的咽拭子经清远市人民医院初筛阳性,7月19日清远市疾控中心复采复核结果阳性。广东省疾控中心对童某新冠病毒基因测序分析,与其护理过的境外输入病例彭某高度同源,同属“阿尔法”变异毒株。经专家会诊,综合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断为境外输入关联无症状感染者。7月19日下午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截至7月20日6时,已初步甄别密切接触者6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17人,重点筛查人员2206人,核酸采样共2258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环境样本166份,结果均为阴性。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7月14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广东省清远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清远市进入我市的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清远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清远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大数据推送的相关信息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信息核查、刷身份证、问询、社区走访调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组织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二、即日起,从清远市抵返我市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三、“两站一场”要严格“两码一证”查验措施。对来自清远市人员,按上述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四、对推送或排查出的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踪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

五、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清远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清远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清远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7月14日以来有过清远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6388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