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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84号通告

日期: 2021-08-27 09: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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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0-24时,辽宁省沈阳市、广东省中山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分别报告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7月22日,沈阳市在对南京来沈人员主动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入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7月22日凌晨4时,中山市在对中高风险地区返粤人员排查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中山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流调溯源、人员排查管控、核酸检测、重点场所管控及消杀工作。

7月22日,马鞍山市和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据通报,患者童某某,男,52岁,南京市江宁区人,系南京市确诊病例顾某某(禄口机场清洁工)的丈夫,常住南京市。自6月30日起自驾往返于南京市与马鞍山市和县之间,从事临时装潢工作。7月22日上午,童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童某某在和县进行医学观察。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正在规范有序进行中。

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7月8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进入我市的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大数据推送的相关信息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信息核查、刷身份证、问询、社区走访调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组织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二、即日起,从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抵返我市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三、“两站一场”要严格“两码一证”查验措施。对来自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人员,按上述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四、对推送或排查出的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踪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

五、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7月8日以来有过沈阳市、中山市、马鞍山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6388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