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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98号通告

日期: 2021-08-30 10: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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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7月28日,宜宾市新增1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已实施集中隔离的泸州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初步调查,该病例,女,28岁,在泸州市工作。7月18日—23日,该病例在上海参加培训班学习。7月23日,该病例乘航班(MF8857)从上海返回泸州。7月24日16时许,该病例和男友自驾车从泸州出发到达宜宾市南溪区江景郦城。7月25日7时30分许,南溪区接泸州市江阳区疾控中心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该病例为泸州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9时许,该病例由专车转运到南溪区集中隔离点隔离;当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26日、27日(白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7月27日傍晚,该病例出现发热症状,CT显示肺炎表现。7月28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该病例已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7月29日10时,国家卫健委发布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江景郦城小区1栋为中风险区。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7月24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宜宾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宜宾市进入我市的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宜宾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宜宾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大数据推送的相关信息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信息核查、刷身份证、问询、社区走访调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组织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二、即日起,从宜宾市抵返我市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三、“两站一场”要严格“两码一证”查验措施。对来自宜宾市人员,按上述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四、对推送或排查出的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踪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
    五、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宜宾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宜宾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宜宾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7月24日以来有过宜宾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6388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