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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04号通告

日期: 2021-08-30 10: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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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新增报告1例新冠病毒确诊病例,初步判断为四川省确诊病例的关联者。7月29日,接常德市协查函,湘潭市共有7名人员(雨湖区5名、岳塘区2名),为四川省成都市7月27日公布的3名确诊病例、常德市7月28日公布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长沙市7月29日公布的1例确诊病例、株洲市7月29日公布的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上述人员在常德市武陵区大小河街同乘穿紫河3号船游河。曾某于7月25日 17:30从常德自驾返回湘潭,7月29日居家隔离,后转运至市中心医院公卫中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7月25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湘潭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湘潭市进入我市的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湘潭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湘潭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大数据推送的相关信息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信息核查、刷身份证、问询、社区走访调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组织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二、即日起,从湘潭市抵返我市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三、“两站一场”要严格“两码一证”查验措施。对来自湘潭市人员,按上述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四、对推送或排查出的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踪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
    五、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湘潭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湘潭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湘潭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7月25日以来有过湘潭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6388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