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10月15日,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复核后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当日,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相关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场所消杀等工作正在进行中。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9月30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乌鲁木齐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乌鲁木齐市进入我市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乌鲁木齐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乌鲁木齐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交通入口排查、“两站一场”排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
二、对排查出的来自乌鲁木齐市抵返人员,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涉疫地区抵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隐瞒旅居史情况造成疫情输入的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乌鲁木齐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乌鲁木齐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乌鲁木齐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9月30日以来有过乌鲁木齐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7380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