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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40号通告

日期: 2021-11-12 08: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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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陕西省通报2名核酸检测阳性游客曾在甘肃省张掖市、酒泉市(金塔县)、嘉峪关市旅游参观等活动,10月18日兰州市城关区制定印发了紧急通知和排摸管控公告,要求相关涉及人员主动到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检测。10月18日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报告该院一10:1新冠病毒混检管结果出现阳性,立即将10名被检者转入兰州市肺科医院进行隔离管控、进行单采单管核酸检测,经甘肃省、兰州市疾控中心复核张某(病例1)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已对张某的密接、次密接人员、风险监测人员开展全面排查追踪管控。与张某同行的4人及张某的密切接触者1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9日8时起,兰州市城关区云祥小区、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天庆丽舍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区。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10月4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甘肃省兰州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兰州市进入我市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兰州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兰州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交通入口排查、“两站一场”排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

二、对排查出的来自兰州市抵返人员,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涉疫地区抵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隐瞒旅居史情况造成疫情输入的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兰州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兰州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兰州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10月4日以来有过兰州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7380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