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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59号通告

日期: 2021-11-12 09: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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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四川省自贡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省外关联输入,为10月24日富顺县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经排查,周某某,男,70岁,现居住富顺县富世街道北湖半岛小区,于10月15日—18日期间前往甘肃省陇南观鹅沟景区、扎尕那、万象洞景区等地旅游。10月18日在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扎尕那景区与4名病例有轨迹交叉。10月18日晚上从甘肃省陇南市哈达铺乘坐熊猫专列(车次Y472)返回,10月19日中午到达内江火车站,由自贡春秋旅行社大巴车接回自贡后,由富顺县派出专车接回到家。10月19日、10月21日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月24日第3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10月19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四川省自贡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自贡市进入我市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自贡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自贡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交通入口排查、“两站一场”排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
    二、对排查出的来自自贡市抵返人员,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涉疫地区抵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隐瞒旅居史情况造成疫情输入的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自贡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自贡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自贡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10月19日以来有过自贡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7380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