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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74号通告

日期: 2021-12-16 16: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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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多次发生境外邮购商品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事件。为切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工作,严防疫情经“物”传播至我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谨慎邮购。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从境外及国内涉疫地区邮购商品,确需邮购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邮购商品时,尽量不选购冷藏冷冻食品,尤其是冷鲜产品。
    (二)提高防护意识。市民在收到从境外及国内涉疫地区邮购的商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喷洒擦拭各层内外包装表面后拆开,取出物品后,要立即对手部进行清洁消毒,做到“人物同防”。
    (三)及时报告。接触境外及国内涉疫地区邮购的商品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要主动告知医生有接触境外及国内涉疫地区邮购商品史,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四)加大管控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管,加大对快递处理场所和营业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疫情风险管控,对进口冷链食品无“三证一追溯”(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接收、承运、派送。
    (五)强化主体责任。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储存、谁运输,谁销售、谁开箱,谁配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境外及国内涉疫地区邮(快)件疫情防控力度,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商品时,做好各环节的消毒及防控工作。加强一线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建立人员管理台账,按要求定期核酸检测,按期加强免疫接种。从业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主动报告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六)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境外及国内涉疫地区邮购商品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和个人未按规定采取消毒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未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的,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仍面临较大压力。希望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共同携手、守护健康。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7380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