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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49号通告

日期: 2021-01-14 15: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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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门诊就诊患者“应检尽检”中发现阳性病例1例,经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重型),在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员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1例,黑河市区某中学高三学生,2人系祖孙关系,共同居住在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经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22912时起,将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防范疫情输入,做到关口前移,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1214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黑河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黑河市进入我市的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黑河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黑河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大数据推送的相关信息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信息核查、刷身份证、问询、社区走访调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组织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从黑河市抵返我市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立即集中隔离并接受核酸检测。相关抵返人员在核酸检测、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各客运站、火车站、机场严格执行“两码一证”查验+测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黑河市人员,按上述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四、全市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黑河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近期尽量不要返回。从黑河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黑河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1214日以来有过黑河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6119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