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市指挥部决定全面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疫情原因暂停的全市各类经营场所全部恢复常态化经营。
二、各级医疗机构恢复疫情常态化管理,继续执行院感防控、禁止探视和非必要不陪护等制度;精神卫生机构恢复疫情常态化管控措施,继续实施病房封闭管理,在做好防护基础上恢复预约探视。
三、养老服务机构继续暂停接收十四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新入住及返院老人,探视应在指定区域;暂不开展院内走访慰问和志愿服务、联欢会等聚集活动。儿童福利机构参照养老机构执行。
四、各类场所、单位和人群要按照《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指南上墙、人人熟知、严格遵守。
五、接种疫苗是最好的防护措施,广大群众要继续积极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