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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和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意见

日期: 2021-04-09 14:11 来源: 伊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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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发〔20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承接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现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 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外贸基本盘保持稳定。(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居民收入稳步增长。(责任领导:白波、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二)重点工作

一是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9.强化市县(区)两级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和应急状态转换机制,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发挥“哨卡”“哨点”作用,增强预警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领导:白波、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坚持“人物同防”,加强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来伊人员管理,严把客运站、火车站和机场入口关,强化医院、学校、养老院、监所、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监测防控,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嘉荫边境“三防”措施,常态化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管控,建设商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责任领导:张国军、杨彬、王忠秋、蒋建国、刘福军;责任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防组;配合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伊春边境管理支队,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加强流调队伍建设,提升快速反应能力。(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和隔离点建设与管理,确保按区域人口规模规范设置、满足需求。(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保证储备量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责任领导:白波、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4.完成市传染病医院住院部、门诊医技楼建设项目。(责任领导:李立新、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乌翠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5.推进铁力、嘉荫、南岔等地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铁力市政府、嘉荫县政府、南岔县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6.有序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二是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17.坚持不懈“严管林”,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伐林木、侵占林地、破坏湿地、乱捕滥猎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伊春森林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8.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9.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0.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样板工程。(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伊美区政府、乌翠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1.加快发展“数字林业”“智慧林业”。(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2.推动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和资产核算工作。完善土地储备、矿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新增矿权。(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3.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责任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4.推广红松果实网络竞价承包方式,推动林木、林地、林果等资源有偿使用。(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5.加快创建全域森林氧吧城市。(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友好区政府、乌翠区政府、金林区政府、南岔县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6.强化燃煤污染治理,推进火电、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7.推动河长制全面见效,抓好“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建设,推进依吉密河等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新增10个水质断面稳定达标。(责任领导:张国军、李立新、刘福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28.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废弃菌包、农药包装管理。(责任领导:张国军、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三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9.打好旅游强市三年行动收官战,全面实施《伊春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深化与华侨城、省旅投集团合作,推进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0.加快编制《伊春市森林康养旅游专项规划》《民宿建筑风貌导则》,提高生态度假、康体养生、特色民宿、科普研学等产品供给能力。(责任领导:杨彬、李立新;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1.推动五营国家森林公园创建5A级景区。(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丰林县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2.深挖冬季旅游潜力,优化寒地温泉、林海雾凇产品组合,推动梅花山、日月峡等滑雪场完善基础设施。(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3.做好与省内旅游景区景点线路对接,全面融入全省旅游大市场,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宣传推广体系,进一步提升“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品牌美誉度。(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4.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功能,加强重点景区停车场、旅游公厕等设施建设,改造升级智慧旅游平台,建立健全景区餐饮服务体系。(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5.深入实施“旅游+”“+旅游”。推动旅游与健康养老、文化体育、商贸物流、会议会展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旅游房地产加快发展。(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6.提高市中心医院医养护理院服务能力。(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中心医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7.筹备申报体育产业示范项目。(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8.实施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档升级。(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39.实施信贷主体培育计划,拓展银企对接平台,强化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伊春银保监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0.培育发展数字经济,加强数字技术在现代企业、流通体系等领域开发应用。(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联通伊春分公司、移动伊春分公司、电信伊春分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1.坚持农林一体、绿色有机,围绕做出小兴安岭标准,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2.聚焦维护种子和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3.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工程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15万亩以上,粮食产量达到95万吨以上。(责任领导:白波、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发行、嘉荫海关,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4.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做好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展示和推广工作。(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5.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体系。(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6.完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省、市、县三级示范体系,加快农村供销体系建设,新建综合服务社7家。(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供销合作社,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7.推动新希望、金新农、宝宇等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投产达效,稳定生猪恢复性增长势头。(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铁力市政府、南岔县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8.扩大森林猪、湖羊、冷水鱼、林蛙等特色养殖规模。着力提高屠宰加工能力,推动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49.发挥北药产业协会和产业基金作用。加强道地药材种植繁育基地建设,打造林都北药种植示范园,做大“铁力平贝”等优势品种规模,药材种改面积达70万亩以上。(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0.保护小兴安岭生物多样性,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中心。(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乌翠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1.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修正药业等院所、企业,以及江西宜春、广东茂名等地在精深加工、营销体系建设等方面深度合作。(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2.支持格润药业新药研发。推进黑龙江(伊春)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建设。(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乌翠区政府、南岔县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3.支持建龙西钢建设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推进总图治理、超低排放等项目建设,巩固全省钢铁行业中的龙头地位。(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金林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4.推动鹿鸣钼矿加快修复环境影响,加强矿山生态治理,建设废弃矿石综合利用项目。(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铁力市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5.完善规上企业培育储备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跟踪监测、协调服务,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力争培育规上企业5户。(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6.编制伊春市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打造森林食品、绿色冶金、生物医药产业链,巩固清理整顿成果,提升伊春、铁力经开区承载能力和集聚效应。(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伊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铁力市政府、乌翠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四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57.谋划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40个,年度计划投资24亿元。(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8.强化“市级领导包保”、专班推进,实施台账管理,重点推进建龙西钢绿色工厂、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改扩建、嘉汤公路等项目建设。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全市项目库中超亿元产业项目达到100个以上。(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59.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和重点产业链建设,设计制作《伊春市产业招商地图》,充实省招商引资大数据平台伊春板块内容,完善“专班+园区”“目标+考核”及项目落地服务保障机制,拓宽招商渠道,加快与新希望、月星、航天化工等企业的合作进程,全年力争引进超亿元项目10个以上。(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0.按照边境县、生态县和综合县功能定位,加快发展立县特色主导产业,优化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环境,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自主权,强化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地方与林业局公司深度融合,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质量。(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铁力市政府、嘉荫县政府、汤旺县政府、丰林县政府、南岔县政府、大箐山县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五是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催生林区发展新活力

61.推动伊春森工集团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国资局;配合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2.全面完成新设县区事业单位人员落编选聘、原“政企合一”区(局)人员转隶,以及原农垦森工社区调整重设等后续工作。(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3.抓好“省管县”财政体制运行。(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汤旺县政府、丰林县政府、南岔县政府、大箐山县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4.理顺县(市)区和森工企业权责关系。(责任领导:白波、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5.推进森防管理体制改革。(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森防指办、伊春森防支队〕;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伊春森林公安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6.推动新设县强镇扩权、事权下放和村场、社场一体化建设。(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伊美区政府、友好区政府、乌翠区政府、金林区政府、汤旺县政府、丰林县政府、南岔县政府、大箐山县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7.抓好事业单位改革。(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8.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国资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69.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区域通办”“跨省通办”。(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0.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努力实现“办事不求人”目标。(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1.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便利市场主体生成和运营。(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营商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2.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交易场地标准化建设。(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3.推动对俄合作升级,加强与比罗比詹市的友好交往,加快建设嘉荫边民互市贸易区。(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4.保持与国际友城的沟通联系。(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政府外事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 〔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5.建立涉外、境外企业联系机制。(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外事办,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6.做好与茂名市对口合作及援疆工作。(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7.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产品、技术和制度创新。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培育1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8.针对绿色矿山、森林食品、北药等产业需求,支持建龙西钢、越橘庄园、金北药等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铁力市政府、伊美区政府、金林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79.深化与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合作,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0.加快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设。(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1.加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录用工作,支持企业强化人才培养,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六是深入落实“省属市管”体制,激发伊春森工集团发展新动力

82.全面落实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责任,认真审核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促进企业沿着正确方向加快发展。(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国资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3.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运作管理,健全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质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国资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4.规范企业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国资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5.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完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体系,加强各类保护地和管护站点建设。(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天保办〕;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6.推进小兴安岭东北虎繁育野化放归工程。(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伊春森林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7.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制度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森防指办、伊春森防支队〕;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伊春森林公安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8.抓好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全年培育后备森林资源21.4万亩、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26万亩、抚育中幼林163万亩。(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89.深化森林生态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试点,积极承接探索“生态银行”运行模式。(责任领导:白波、张国军;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国资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90.着力发展碳汇经济,稳步开展森林经营增汇试点工作,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助推伊春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责任领导:张国军、刘福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91.加快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着力完善重点景区功能,提升岐黄养老养生苑、“两营一宿”运营服务水平。(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92.积极培育伊旅集团上市,着力打造“全牌照”旅游龙头企业。(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金融局、伊春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93.加快发展森林食品产业,科学利用多种经营用地和林地资源,加强木本粮油和林下种养基地建设,提高红松籽、蓝莓、蓝靛果、桦树汁和北药等特色资源生产加工能力,延伸森林食品和中医药产业链条,提升“伊森”品牌影响力。(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七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森林城市

94.着眼即将到来的“高铁时代”,围绕推动北中南“三大板块”协同发展,加快编制《伊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入实施《伊春市城乡规划条例》。(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95.坚持老城区做减法、新城区做加法,科学规划伊美、乌翠、友好、金林四区城镇空间,推动形成“一轴一带四组团”新的中心城区发展格局。(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伊美区政府、乌翠区政府、友好区政府、金林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96.加快构建现代交通体系,推进哈伊高铁铁力至伊春段、鹤伊高速、“醉美331”边防路、嘉荫通用机场、林都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优化高铁西站、公路客运站和机场之间的交通组织体系。(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新建哈伊客专项目管理处、林都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97.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新建改造普新街、林泉路等道路,加快改造老旧小区,新建改建供热、供水管网,实施供热、供水分户改造。(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98.推进界河治理三期工程。(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嘉荫县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99.推进人防疏散地项目建设。(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人防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0.推进5G基站建设,实现5G网络全覆盖。(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联通伊春分公司、移动伊春分公司、电信伊春分公司、铁塔伊春分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1.夯实“智慧伊春”时空大数据和信息云平台基础。(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2.深入实施“拆违”三年行动,着力整治中心城区违建乱象。(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3.建立健全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彻底治理城市“十乱”顽疾。(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4.科学编制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伊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5.制定出台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物业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6.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验收工作。(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7.对标《伊春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抓好城区乡村绿化,完成伊美区铁路棚改动迁区域全面绿化,新改扩建城市公园绿地226公顷、街角绿地20.5公顷、林荫道路46公里、林荫停车场1万平方米,改造“创森”标准小区15个。(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创森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8.统筹推进铁路公园和城市慢行绿道建设。(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伊美区政府、乌翠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09.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相关报告编制工作。(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创森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0.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力度。(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伊春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1.推动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屯延伸,新建10条农村公路、4条林业公路。(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2.加快林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3.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推动乡村(林场)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4.编制、实施分类推进林场撤并和振兴发展专项规划,抓好2个综合型、3个管护型、5个产业型林场建设试点,推动通场道路升级和防火道路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八是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努力提高林区人民生活品质

115.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援企稳岗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6.持续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推动伊春森工集团增加职工收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节机制。(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7.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林场)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动态监测,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8.加大就业、产业、消费扶贫支持力度,提升产业扶贫项目效益,推进扶贫专柜、专区、专馆建设。(责任领导: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19.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0.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强化医保基金监管。(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1.加大困难群体保障力度,做好城乡低保统筹试点工作,建立困境儿童(孤儿)关爱服务体系。(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2.动态调整公租房补贴发放标准,努力满足住房困难群体需求。(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3.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4.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5.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办学。(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直属高中,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6.支持伊春技师学院、职业学院提高职业教育水平。(责任领导:白波、王忠秋;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伊春技师学院、伊春职业学院;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7.加强社区大学体系建设。(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伊春广播电视大学,伊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8.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抓好融媒体中心建设。(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伊春广播电视台、伊春日报社,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29.加快建设“健康伊春”。(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启动建设市滑冰馆。(责任领导:杨彬、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伊春职业学院,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统筹新设县区卫生资源,组建妇幼保健、中医、精神卫生3个专科医联体,推进新设4县中医院建设,努力实现边境和偏远地区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伊美区政府、乌翠区政府、友好区政府、金林区政府、汤旺县政府、丰林县政府、大箐山县政府、南岔县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2.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产业,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升级改造。(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3.集中开展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责任领导:杨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4.健全强边固防机制,巩固“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5.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伊春”建设,建立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好“雪亮工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六清六建”行动。(责任领导:蒋建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6.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7.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丰林县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3月末)

138.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39.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应急指挥中心2021年6月10日;应急物资储备库2021年9月末)

140.做好信访和社会矛盾调解疏导工作,建立“网上信访”长效工作机制。(责任领导:蒋建国;牵头单位:市信访局;配合单位:市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41.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九是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效能

142.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责任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4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责任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44.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机制。(责任领导:韩殿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45.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责任领导:韩殿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4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责任领导:蒋建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47.启动“八五”普法工作。(责任领导:蒋建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48.加强“诚信伊春”建设,坚持新官理旧账、履诺不走样,以政府诚信带动社会诚信。(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49.增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能力,加快化解棚改、地方债务。(责任领导:韩殿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50.坚持深入到最偏远的地方、最困难的家庭、最破旧的小区、最难解决的信访问题中去,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责任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51.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责任领导:隋洪波;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152.强化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严格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责任领导:隋洪波;牵头单位:市审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0日前)

153.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二、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

(一)加强疫情防控高效指挥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指挥体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落实体系,实施防控指挥扁平化,建立各层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反应灵敏、高效运转机制,确保各项指令直达防控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全要素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领导:白波、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二)加强疫情防控综合能力建设。认真贯彻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和“四早”要求,有效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信息化运用等能力。一旦出现散发病例,迅速做实流调溯源,切实做好隔离管控、人物同防、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环境消杀、社会面管控,确保迅速阻断疫情传播链,第一时间扑灭疫情。突出抓好农村疫情防控,切实提升基层防控能力。(责任领导:张国军、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防组;配合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三)加强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做好日常监测排查管控,强化关键节点、重要场所、重点人群管控,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和物防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多渠道监测和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确保防控不出纰漏。做好物资生产储备,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增强城乡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做到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责任领导:张国军、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防组;配合单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强化政策支持,突出优势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引建加工企业,打造中医药小镇,培育中药材示范强县、强乡、强村。(责任领导:王忠秋、刘福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五)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推动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末)

(六)支持大兴安岭、伊春发展生态经济、林下经济,创造更多生态产品,焕发林区发展新活力。(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七)争取“十一”实现牡佳客专通车,加快北黑铁路、铁伊客专、佳鹤铁路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哈尔滨至绥化至铁力客专,启动富裕至加格达奇铁路改造,规划建设哈尔滨市域(郊)铁路。(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新建哈伊客专项目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八)开工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齐齐哈尔和佳木斯机场扩建工程、续建鸡西和漠河机场,建成绥芬河机场,建设呼玛等一批通用机场项目。(责任领导:张国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嘉荫县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九)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十)我们要竭尽全力干好工作,把抓落实作为第一位责任,不断提升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精气神。激励公职人员担当作为,旗帜鲜明为担当干事者撑腰,对懒政怠政者问责。对标一流,把该做能做的事做实做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不负龙江人民的重托。(责任领导:隋洪波;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十一)政之所要,在乎民心,要以百姓之心为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既定的利民惠民实事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用心用情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责任领导:隋洪波;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十二)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行政效能,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领导:隋洪波;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十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九项规定,毫不松懈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精文简会,持续给基层松绑减负。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精打细算,节用裕民,用人民政府的“紧日子”换来人民群众的“好日子”。(责任领导:隋洪波;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十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改革,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用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促使公职人员廉洁奉公,促进社会风气崇德向善。(责任领导:隋洪波;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末)

三、有关要求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兑现政府对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二要细化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三要密切协作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好目标任务。四要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担当意识,开拓思路,创新方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五要及时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六要强化督促检查。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列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督查事项,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七要按时反馈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将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报告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详实准确,有关工作要有数据支撑。

联系人:李丹、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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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