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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意见

日期: 2020-05-04 20: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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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政发〔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承接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现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4%。(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6.进出口总额增长5%。(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7.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幅度。(责任领导:白波、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国调队;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重点工作

一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任务

8.继续保持脱贫攻坚势头,扎实开展“回头看”,坚决整改各类问题。(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

9.推广合作社带动、龙头企业牵动等产业扶贫模式。(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

10.继续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和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短板。落实兜底政策,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实现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卫健委、市水务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残联,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坚决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2.推进建成区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3.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推进秸秆离田还田,综合利用率达到90%。(责任领导:孙浩然、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完成80%;2021年5月达到90%)

14.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完成“两规两划”年度任务。(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9月末完成“两规”工作;2020年12月末完成“两划”工作)

15.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6.严控农业面源污染,认真执行《废弃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率达到95%。(责任领导:孙浩然、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7.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拓宽财源、优化支出、盘活存量等方式,妥善化解政府债务。(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8.全面完成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化险工作。(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伊春中心支行、市财政局、伊春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9.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套路贷”和非法集资,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责任领导:蒋建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伊春中心支行、伊春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是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

20.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21.深入推进“严管林”,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伊春市林蛙保护条例》立法,严厉打击盗伐林木、蚕食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伊春森林公安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22.抓好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合理确定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布局。(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23.加强森防“网化”建设,提高预防扑救综合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森防指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24.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做好天保工程数据测算和政策争取。(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天保办;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完成短期目标)

25.突出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南北山林缘交错带植被恢复和保护、伊翠铁路生态修复、伊春河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伊美区、乌翠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26.恢复湿地174.6公顷。(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27.加大山体“斑秃”补植力度。(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

28.支持伊春森工集团发挥主体作用,探索建立森林经营新模式,加快组建森林经营公司。(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29.推进27个国营苗圃提高标准化水平,苗木产能达到1亿株。强化造林质量管理,全年培育后备资源21万亩,抚育中幼林292万亩,完成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14万亩。(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30.积极推进森林碳汇试点工作。(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完成时限:长期)

31.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责任领导:韩库;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1月20日前)

32.协调推动汤旺河石林、五营红松原始林申报世界自然遗产。(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汤旺县、丰林县;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三是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着力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33.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持续扩大高值高效作物面积,种植水稻73.6万亩、鲜食玉米3.5万亩、杂粮杂豆3.9万亩、设施蔬菜0.7万亩,新建农业“三减”高标准示范基地2个,绿色有机食品增加到141万亩。(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34.稳步推进农村改革,筹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抓好农村宅基地改革,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增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5个。(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35.推动嘉荫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嘉荫县;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36.支持伊春森工集团整合利用森工多种经营用地,重点加强小浆果、坚果、食用菌、山野菜等标准化基地建设,力争全市蓝莓、蓝靛果种植达到8万亩,黑木耳达到7亿袋。(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37.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一产接二连三,鼓励中盟、越橘、鑫旺、忠芝、汇源佳伊等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进一步提高蓝莓果汁、果酒、花青素以及红松籽坚果油等产品供给能力。(责任领导:孙浩然、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汤旺县、丰林县、伊美区、乌翠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38.抓好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新增绿色有机产品10个,建设中国农林特产集散地,叫响“小兴安岭大森林”品牌。(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39.坚持“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推进铁力新希望集团生猪养殖项目落地开工,推动铁力金新农、宝宇南岔繁育生猪项目投产达效,实现生猪出栏40万头,保障市场供应。(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铁力市、南岔县;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0.加快特色养殖基地建设,力争森林猪、森林鸡、雪貂、冷水鱼养殖规模分别达到50万头、60万羽、22万只和9200亩。(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1.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以生猪为主的菜肉商品稳产保供工作。(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2.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3.推动金南公路北药产业带、汤旺县万亩北药基地、红星平贝基地等“森林百草园”建设。(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南岔县、金林区、汤旺县、丰林县,伊春森工铁力局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4.加强基地、种植户与药企对接,发展订单式种植。(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经合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5.支持铁力市、南岔县创建省级中药材示范县,力争北药种改达到58.5万亩。(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6.推动建设铁力市中药材检验检疫中心。(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铁力市;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7.支持葵花、格润、金北药等龙头企业加强中药片剂、芩暴红儿童口服液等新药研发,提高就地加工增值能力,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铁力市、南岔县、伊美区、乌翠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芩暴红儿童口服液等新药研发周期6年〕)

48.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以强产业、强企业、强园区为重点,扩大工业规模,增强引擎动力。(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合局、伊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49.支持建龙西钢继续加大产品升级、环保改造投入,重点推进钢渣环保处理、4万立方米智能制氧、80兆瓦余气余热发电二期、绿色工厂4个技改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金林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绿色工厂项目计划2022年底竣工投产〕)

50.推动“北红玛瑙”“桃山玉”生产企业创新设计理念,提升产品文化内涵。(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汤旺县,伊春森工桃山林业局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51.整合矿泉水资源,引进行业知名企业,打造拳头品牌。(责任领导:孙浩然、张跃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经合局、市工信局,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52.支持光明集团等龙头企业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增强产品研发能力,提高生态环保家装、木制建材等产品的定制生产水平。(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53.支持美江、永达等企业提高木艺产品质量,扩大“北沉香”产品影响力。(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54.做好要素保障,支持华能热电、北方水泥等重点企业做大做强。(责任领导:白波、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55.加强对临规、退规、漏统企业的跟踪监控和协调服务,力争6户企业升规入统。(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56.深入落实“经开区清理整顿年”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土地利用效率低、园区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快出清“僵尸企业”,推动伊春和铁力经开区完善综合功能,切实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和企业集聚效应。(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伊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乌翠区、铁力市;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57.深入实施旅游强市三年行动,力争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58.颁布《伊春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

59.争取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验收。(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60.围绕放大“深呼吸、深睡眠、深度游”和“夏季凉爽、冬季冰爽”核心竞争力,推动汤旺河石林、溪水国家森林公园、新青户外运动谷、九峰山养心谷、西岭度假区、梅花山滑雪场等重点景区景点建设,实现游客必到必游。(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汤旺县、丰林县、伊美区、乌翠区、金林区、友好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61.开发提升森林观光、康体养生、休闲度假、温泉滑雪等旅游产品,鼓励重点民宿、汽车营地、研学基地打造特色品牌,丰富旅游观光小火车沿线业态,加快“小兴安岭国家森林步道”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民宿、乡村旅游。(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62.围绕“旅游+”“+旅游”,推进全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更多新业态、新产品。(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63.把增强服务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培养,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全市旅游信息平台。(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0月末)

64.推动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在游客集散地设立服务点,新建停车场5个、旅游厕所32个。(责任领导:王忠秋、张跃文;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旅游发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0月末)

65.抓好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完善升级“一部手机游伊春”APP功能,加快构建智慧服务体系。(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伊春旅游发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66.用好“旅游诚信基金”,完善“先行赔付”机制,净化旅游市场秩序。(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67.承办好省级以上体育赛事,争取国家和省级体育训练基地落户伊春。(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68.支持伊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中心医院怡养健康养护中心建设。(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中心医院、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69.办好中国金融40人伊春论坛。(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接待办、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限:2020年8月末)

70.办好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贸促会、市政府办、市经合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完成时限:2020年8月末)

71.加强汇源物流园和“林都汇”电商平台建设管理,鼓励商业门店延长营业时间,发展城市夜经济。(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72.拓展银企对接平台,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坚持一企一策,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人民银行伊春中心支行、伊春银保监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四是抓投资抓项目抓招商,积蓄高质量转型发展动能

73.坚决打好项目建设三年大会战。全年安排市级重点项目187个,总投资46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9.6亿元。(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74.开工建设哈伊高速铁路。(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铁伊铁路筹建处;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铁力市、乌翠区;完成时限:按照省哈伊客专筹备组总体安排,尽快开工)

75.嘉汤公路要完成70%以上工程量。(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嘉荫县、汤旺县;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76.林都机场改扩建全面竣工。(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森蓝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伊美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77.实施汤旺河、呼兰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78.成立重大项目建设专班,建立绿色通道,完善“百大项目”容缺审批,推行“承诺即开工”“首席服务员”模式,全力以赴抓开工、抓进度、抓保障,确保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和资金到位率。(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经合局、市营商局,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79.推进建龙西钢绿色工厂、华能生物质热电联产等“百大项目”。(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80.支持伊春环球蓝莓文旅小镇项目落地建设。(责任领导:林宏坤、张跃文;牵头单位:伊美区;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合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前签订协议)

81.推进葵花药业中药前提取车间、汤旺河蓝品森林食品加工等项目竣工投产。(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铁力市、汤旺县;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取得成效〔汤旺河蓝品森林食品加工项目计划2021年6月竣工投产〕)

82.深入开展“项目谋划之冬”,做好项目储备和审批申报工作。(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83.全市项目储备库中超千万元、五千万元和超亿元的成熟项目,分别动态保持在500个、200个和100个以上。(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84.把招商引资作为贯穿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完善“专班+园区”“目标+考核”机制,落实好产业发展激励政策,按照招商产业链图谱,建立重大项目台账,重点瞄准500强企业,开展领导招商、资源招商、以商招商,各县(市)区至少引进3个产业项目,其中亿元以上项目至少1个。(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经合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85.加强与月星、新希望集团等战略投资者的跟踪对接,促进合作项目尽快落地。(责任领导:林宏坤、孙浩然、张跃文;牵头单位:市经合局、市金融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相关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86.全力抓好对上争取,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计划。(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87.出台《伊春市委 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

88.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89.做好成熟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90.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大清理拖欠民营及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营商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91.培育壮大县域经济,鼓励支持“一市五县”立足资源、区位和产业基础,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主导产业,每个县(市)重点培育1—2个立县产业。(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合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营商局,铁力市、嘉荫县、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激发转型发展活力动力

92.支持伊春森工集团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做大森林旅游康养、森林食品、中医药等经营板块,带动林业职工就业增收。(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局,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93.推进原“政企合一”区(局)分离分立,完成“南四局”代管的社会职能移交,6月底前实现“四分开”。(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委深改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局,相关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

94.加快区域界线勘定。(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9月末)

95.加快实施《森工院墙企业处置办法》,推进企业整合和市场出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国资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96.全面完成公安改革各项任务。(责任领导:蒋建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97.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98.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审批、优化流程。(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99.推动招投标制度改革,提高招标效率。(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营商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00.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01.加强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支持乌翠区试点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乌翠区;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

102.加快打造智慧政务,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办率达到90%以上,推动“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4月末,实现网办率达到90%以上;2020年6月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长期推动“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

103.积极推动嘉荫口岸恢复通关。(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嘉荫县;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04.加强与德国、芬兰等国际友城在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政府外事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05.深入推进与茂名市对口合作,重点推动中药康养、森林食品经销等14项合作协议落地见效。(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经合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06.继续做好对口援疆工作。(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对口援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07.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落实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与伊春森工集团等企业加强合作,重点围绕森林食品、北药种植加工开展科技攻关。(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伊春林科院,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08.围绕企业用人,强化校企合作,支持伊春森工集团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开展“助学引才”行动,推动建龙西钢与伊春职业学院开展“订单培养”,为企业更好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伊春职业学院;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前)

六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伊春

109.深入实施《伊春市城乡规划条例》,加快编制《伊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哈伊客专西站和新区南区两个重点片区建设,统筹编制好《伊春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推动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融合统一,实现“多规合一”。(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0.加强国有土地储备,推动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1.继续实施城市道路改扩建工程。(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2.改造供热、供水老旧管网2500米、7500米。(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伊美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3.全部完成中心城区剩余5346户供水分户改造。(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伊美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4.新增天然气用户800户。(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伊美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5.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如期完成铁路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南北山棚户区拆迁。(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伊美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6.改造老旧小区8个。(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7.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试点。(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伊美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8.深入实施乡村林场所振兴规划,争取将林场所振兴纳入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政策范围。(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19.结合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优化林场所设置布局,着力打造中心林场。(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民政局,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20.改造建设农村公路16条、危桥30座。(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21.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28个村屯(林场所)、4029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1月末)

122.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扎实推进“五项革命”,促进人居环境大改观、大变样。(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23.健全完善城区综合管理体制,理顺市区两级责任边界。(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伊美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24.深入开展“六项整治”,推行城市垃圾分类、污水无害化处理,整治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提升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水平。(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25.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推进物业市场化运营。(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26.推进5G网络建设,利用好时空信息云平台,推动“数字伊春”向“智慧伊春”转变。(责任领导:白波、张跃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营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27.组织编制《伊春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

128.实施城区绿化攻坚,重点加强公园广场、道路沿线、庭院小区等区域绿化建设,力争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29.推进森林乡村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扩大村屯公共绿地面积,加大“四旁”立体式绿化美化力度,确保村屯绿化率达到30%。(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

130.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完成相关材料上报工作;2021年6月末完成创建活动的复审、认证工作。)

七是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林区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131.强化养老金发放预警监控,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责任领导:白波、林宏坤;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32.提高医保待遇,扩大“单病种”结算范围。(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33.在全市公立卫生机构实行药品带量集中采购,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直属医院,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34.提高低保标准,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35.加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36.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退役军人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37.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38.扶持高校毕业生、青年群体自主创业,做好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39.办好林区人民满意教育,统筹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校园大阅读活动。(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6月全面开展“大阅读”活动;2022年12月末,20%的县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检验收)

140.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完成互联互通)

141.提升省市示范高中建设水平。(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直属高中,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取得成效)

142.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完成伊春技师学院、林校、农技校实质性整合。(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伊春技师学院;配合部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43.全面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新建公办养老机构2家、改扩建2家,支持民营资本投入养老事业。(责任领导:林宏坤、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44.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开办幼儿教育,新建公办幼儿园3所,全市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分别达到60%、80%以上。(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45.解决小学3点半放学后学生管理问题。(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7月前全面推广)

146.推进“健康伊春”建设。(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4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48.调整医疗卫生布局,深化与哈医大附属医院的合作。(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49.深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50.认真落实“四零承诺”“四零服务”措施。(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151.推动上学、看病“不求人”。(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营商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152.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53.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责任领导:林宏坤、王忠秋、孙浩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54.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155.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力争实现七连冠。(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8月末)

156.持续推进“平安伊春”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建好“天眼工程”“雪亮工程”,推进以市域为主体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责任领导:蒋建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5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58.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59.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信访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60.抓好建政设镇、街道办事处设置后续工作。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社区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八是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61.深入推进“法治伊春”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责任领导:韩库;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62.加强“诚信伊春”建设,深入治理政府失信违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63.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领导:林宏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64.完善生态环保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65.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责任领导:韩殿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66.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67.加强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工程建设、惠民资金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责任领导:韩库;牵头单位:市审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1月20日前)

168.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69.落实落靠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厉惩治公职人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责任领导:韩库;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170.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责任领导:韩库;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

(一)坚持方向不改、力度不减,加快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龙江最宝贵的原生态优势,让绿色成为龙江最亮丽的底色。(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三)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的重要机遇期,加快项目建设。按照规划布局在先、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储备跟进、项目库做实的要求,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成熟并尽快实施。扎实做好项目融资,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融资牵引作用,积极鼓励民间投资,促进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四)续建牡佳高速铁路、佳鹤铁路改造项目,整体实施哈伊高速铁路新建和北黑铁路改造升级项目,启动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哈伊铁路筹建处;完成时限:按照省哈伊客专筹备组总体安排,尽快开工)

(五)完成剩余存量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任务。(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畅通百大项目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进程。紧盯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七)以优质政务服务提高企业对发展环境的认可和信任,敢于投资,愿意投资,让龙江成为投资兴业的一方热土。(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八)加大“精准”和“靶向”宣传推介。用好旅游诚信基金,持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九)推动大小兴安岭等重点国有林区资源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大兴安岭、伊春建设生态林城。(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十)发展坚果、浆果、森林种养殖、道地药材等特色经济。(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十一)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十二)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营造林100万亩。(责任领导:孙浩然;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十三)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分类治理工作。(责任领导:张跃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四)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按中央和省委部署,实施推进)

(十五)推进法治龙江建设。(责任领导:蒋建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十六)推进诚信龙江建设。(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十七)继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执行好各级领导联系企业家制度,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十八)推动“政银企保”合作,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完善扩大再担保功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伊春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十九)推动“办事不求人”长效化机制化常态化,拓展延伸服务领域,更好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让不求人就能办成事成为新常态。(责任领导:白波;牵头单位:市营商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长期)

(二十)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责任领导:王忠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初见成效)

(二十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责任领导:韩库;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十二)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畅通各种渠道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服务民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解决好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责任领导:韩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十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做到凭专业说话、按规矩办事,全面提高政府系统公务员履职尽责的本领和能力。(责任领导:韩库;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十四)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责任领导:韩库;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十五)坚持勤俭节约,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督机制,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来。(责任领导:韩库;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十六)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强化审计监督。推动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切实为基层减负。(责任领导:韩库;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二十七)引导政府公职人员知重负重、攻坚克难,面对矛盾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挺身而出,当斗士而不是当“绅士”,奋勇当先、实干担当。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责任领导:韩库;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末)

三、有关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进伊春绿色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攻坚之年。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全面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承接好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和承接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二要细化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三要密切协作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好目标任务。四要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担当意识,开拓思路,创新方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五要及时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六要强化督促检查。要把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和承接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列为本地、本部门的重要督查事项,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七要按时反馈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将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报告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详实准确,有关工作要有数据支撑。

联系人:李丹、刘娟,联系电话:3877007、3878565,电子邮箱:yczf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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