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批复的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有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财政服务保障职能,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守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奋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对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市审计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成效较好。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审计整改率达82.89%,整改落实问题金额8.7亿元,制定完善制度87项。审计机关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财政局及所属部门预算单位收支的确认、会计处理等,基本符合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未足额设置预备费。二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三是预算编制不细化。四是部门预算公开不及时。
(二)预算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财政存量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二是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向非预算单位拨款。二是将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四)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债券项目进展缓慢,未发挥使用效益问题。
(五)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一是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未入项目库管理。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不合理。三是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四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
针对以上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正在积极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5家预算单位,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财务制度基本健全,基本能够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规范和注意的问题,预算执行质量有待提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部门预算未报本部门党组会议审议、财政拨款收入在往来款列支等问题。
(二)资产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无核准手续出借国有资产和未履行划拨资产手续导致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
(三)制度建立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相容工作岗位职责权限未分离等问题。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不合规票据核销、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等问题。
三、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财政收支的真实性、财政收入质量、政府债务风险管控、重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及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审计发现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债券项目进展缓慢未发挥使用效益、债券项目盘活剩余资金未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出租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待加快推进,实拨资金比重过高、公务卡制度推行缓慢、财政预算绩效工作组织开展不到位等问题。
(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方面的内容。审计发现存在未经审批借入非流动性负债、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医疗收费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内部监控制度等问题。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对个别县(区)及部门单位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造价、应缴未缴税金、违规支付植被恢复保证金、多付服务费、应收未收违约金和应扣未扣监理费等问题。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对个别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未按时支付救助待遇、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管部门照料设施不符合规定、临时救助标准不细化,救助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大等问题。
(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对个别县2019年至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存在部分镇政府监管缺失导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力、垃圾随意堆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不科学、部分乡镇政府审核不严、未对畜禽粪便开展无害化处理监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未明确村庄布局、未对乡村绿化项目进行验收等问题。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对伊春市所辖部分县(市)区2020年1月至2022年11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存在重大招商签约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制定出台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未按标准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未落实取消反担保政策、应退未退担保费等问题。
(二)学前教育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对伊春市所辖县(市)区学前教育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存在未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学前教育成本机制、部分地方政府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未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个别林业局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进缓慢、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少计负债、资本性支出挤占管理费等问题。
(二)自然资源专项审计情况。对个别县进行了入河排污口治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存在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方案与省、市方案不衔接、未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漏报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均未按要求设置监测点和视频监控系统、部分入河排污口未设置标识牌,入河排污口标识牌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对24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存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民生保障和改善方面政策未落实、重大经济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健全、国有资产采购、管理和使用不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八、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以来,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5,其中:移送纪委监委1件,移送当地政府2件,移送上级主管部门2件,涉及人员4人。
九、审计建议
(一)坚持统筹兼顾,增强预算执行的精准性,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加大预算收支的统筹力度,保证预算编制的细化、完整、准确,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人民政府督促财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加强对资金全过程监管,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绩效作用。
(二)坚持民生为本,加强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监管,确保资金高效运行。一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领域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坚持严督严管,加强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及民生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三)坚持突出实效,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国有资产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学习、贯彻、落实力度,强化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质;各地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各监管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二是相关企业推动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企业安全规范运转。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一是进一步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被审计地方和单位与审计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二是认真落实整改长效机制,聚焦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着眼体制机制的障碍缺陷,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