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在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伊春市审计局局长 张亚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效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财政风险为目标,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伊春市财政局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履行公共财政职责,统筹推进抓收入、控支出、保“三保”、防风险、强管理等各项工作,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收支任务。为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加大组织收入力度,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市财政局依托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财政牵头协调作用,协同税务部门和非税执收执罚部门,紧盯全年收入目标,细化分解落实任务,联动抓好收入征管,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超额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的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收入质效。
(二)加强支出管理,促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深挖支出管控潜力、对上争取潜力、资金统筹潜力,集中财力保障了“三保”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重点项目及重点领域支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强化重大战略、重点项目支撑,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保障鹤伊高速征地拆迁、中心城区新兴大街道路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中心城区、云杉路日月峡大街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支持乡村林场双振兴。拨付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奖励资金和普惠性政策补贴资金0.69亿元。支持国有林区改革后续推进工作,拨付各区资金4.37亿元,兑现国有林区改革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待遇。
(四)强化审计整改落实,以审促治取得实效。市审计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加强整改动态跟踪调度和“回头看”专项检查,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形成审计成果应用提质增效新格局。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84.82%,制定完善制度169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需进一步完善。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资金应落实未落实具体部门而在代编预算中编制。二是预算批复不及时。市财政局未在规定时限内批复各部门预算。
(二)预算执行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代编预算下达不及时,代编预算在8月30日以后继续分配下达。二是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有16项专项资金未在30日内下达相关部门。三是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有6项专项资金未支付,未发挥使用效益。四是一般公共预算挤占山水林田湖草专项资金。
(三)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债券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
(四)财政基础管理需进一步提升。一是未控制新增出借国库资金规模。二是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未入项目库管理、年度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绩效目标未完成。三是财政存量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四是部门预算公开不及时,未在市财政局批复预算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五是截至2023年年末因迁移资产数据,公物仓系统未启用。六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政府采购项目周期较长、未按要求时限签定采购合同和备案、政府采购手续滞后等问题。
针对以上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财务制度基本健全,基本能够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规范和注意的问题,预算执行质量有待提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部门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党委(党组)审议、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不科学、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
(二)资产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三)制度建立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未完成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坐支应上缴的非税收入、收费未及时上缴同级财政部门、财务核算原始凭证不完整等问题。
三、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对某区人民政府2020年至2022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结余未进行调整使用、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重点项目进展缓慢、违规将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部分财政资金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等问题。
(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对某部门2021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未经审批借入非流动性负债;未严格制定医院岗位绩效工资方案,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完善;医院单病种上报平台接口安装服务后期运行不善,导致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自立项目收费;食堂承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对某健康养护中心养老护理楼工程、某县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某县某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对某区加工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进行绩效审计,对某县综合医院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多计工程造价、多计设计费、挤占专项资金、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应缴未缴税金、未经设计变更降低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对某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未按规定履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困难群众就业援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冬春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对伊春市本级所辖四区人民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未完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任务完成不到位,部分服务事项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各地未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补偿参考标准实施细则;各地未推进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政策等问题。
3.对某部门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某医院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未取得配置许可证;某血站卫生材料出入库管理不完善;个别单位挤占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经费;个别单位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缓慢,导致财政部门资金拨付不及时;某疾控中心未按照分配方案规定范围列支经费;某区财政局滞拨防控经费,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等问题。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中药产业发展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对伊春森工某林业局公司中草药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对林下种植中药材“重栽轻管”缺少对种植行为的指导和约束,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风险;对林辅用地种植中药材管理不到位,导致中药材种植补助资金未发挥效益;科学化种植程度较低,缺少技术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比较粗放,缺少长期谋划等问题。
(二)稳经济增长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对伊春市2022年至2023年9月稳经济增长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未及时收回消费券资金在平台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减免未实现全覆盖、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冰雪经济发展奖补政策申报范围、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周转金等问题。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对伊春森工某林业局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棚改存量房被无偿占用,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应收未收房屋租金;延迟收费,造成当期损益不实;项目进展缓慢,导致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少计收入等问题。
2.对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未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应分摊未分摊待摊费用等问题。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未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多收取担保费、公司董事在行政单位任职、未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信息披露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单独设立内审机构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某县供热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的盘点和移交划拨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发现未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未办理资产移交或划拨手续等问题。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某区进行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发现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黑土地保护利用、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等制度建立不完善;破坏耕地;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15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8件,移送当地政府4件,移送上级主管部门3件;共涉及人员6人,违纪金额86.57万元。
八、审计建议
(一)全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将政府的各类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持续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加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效结合;加强政府债务、国有企业负债监督管理,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监管,压紧压实管理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民生政策落地,助力推动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改革见效,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深化政策落实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落实监督问效与后续评估,更好发挥政策激励、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效益。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资产管理,及时盘活各类闲置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资产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督促问题标本兼治。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形成审计工作闭环,坚持发挥监督合力,强化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将审计监督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