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2023年度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日期: 2024-09-04 16:16 来源: 市审计局
【字体:

伊春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伊春市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融媒体中心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融媒体中心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融媒体中心本级及所属伊春市微波站、伊春市大箐山广播电视转播台4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5898.3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融媒体中心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党委审议。2023年,市融媒体中心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未按规定上报本部门党委审议。

2.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截至2023年年末,市融媒体中心财务管理体制未实现整合,原伊春日报社和原广播电视台仍单独核算,原伊春日报社经营性收入767.75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广告收入99.47万元、报纸收入668.28万元。

3.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23年,伊春市新青转播台、伊春市微波站、伊春市大箐山广播电视转播台未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预算仅编制了基本支出,所有项目收支全部纳入原广播电视台中统一管理,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影响直属单位基本运转。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市融媒体中心本级收费未及时上缴同级财政部门、核销不合规票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水费、未按规定盘点固定资产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融媒体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市融媒体中心提出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约束机制等建议。市融媒体中心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公告。

伊春市水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伊春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水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水政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科等6个科室。审计预算资金1033.8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截至2023年,市水务局未将建设项目审计预留款退还给施工单位。

2.截至2023年,市水务局未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规程、工作计划。

3.截至2023年,市水务局移交资产未做减账处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水务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市水务局提出加强建设项目各项费用或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做好资产管理等建议。市水务局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水务局向社会公告。

伊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伊春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应急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预案救援和调查评估统计科等15个科室。审计预算资金4332.3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应急局202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市应急局2023年度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党委审议。

2.2023年,市应急局3笔专项资金未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3.截至2023年,市应急局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未录入资产系统管理

4.截至2023年,市应急局已审批处置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市应急局部分内控制度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应急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市应急局提出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实现严格执行预算、财经和内控等各项制度等建议。市应急局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应急局向社会公告。

伊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伊春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应急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预案救援和调查评估统计科等15个科室。审计预算资金4332.3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应急局202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党委审议。市应急局2023年度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党委审议。

2.部分专项资金未完成绩效目标。2023年,市应急局3笔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是全年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100%,涉及资金43.5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3.15万元,未支出10.35万元,未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3.新增固定资产未录入资产系统管理2779.36万元。经审计抽查,市应急局用2022年至2023年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火险高危区灭火装备建设项目和小兴安岭两区联防以水灭火建设项目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涉及资金共计2779.36万元,截至2023年年末,未录入资产系统管理。

4.已审批处置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经审计抽查,20235月市财政局批准市应急局上报的19类、41件,涉及资金共计12.80万元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截至2023年年末,未进行调减处理。

5.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应急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市应急局提出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实现严格执行预算、财经和内控等各项制度等建议。市应急局已完成整改,具体结果由市应急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