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时  效:
名  称: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0 10:15来源:伊春市司法局访问量:
字体: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伊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文件精神,现就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执行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一部分,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2019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考核。

(二)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开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和梳理,市本级完成录入权责事项3301项,全市填报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5454项、“互联网+监管”事项3869项,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加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只进一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深入推进“四零”服务承诺创建。教育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网办率达100%;公安部门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落户口、办护照、上车牌”,出台21项具体工作措施;金林区组建了企业复工复产“首席服务员”队伍,成立了“稳就业工作专班”,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三)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县两级政府普遍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会议情况实行全过程记录,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机关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严格履行地方性法规(起草稿)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会议讨论通过等程序,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审议。今年我市纳入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有两个:分别是《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其中,《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报市人大常委会;《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起草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市政府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能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合法性审核率100%,并全部通过了上级机关的备案审查。上半年共审核制发规范性文件13件,已经全部报送备案。同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对与现行政策不符的政府规章进行了集中清理,废止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2件,保证了政令统一。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等信息已全面向社会公开。根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需要,在行政执法上精准发力,持续加大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贩假、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良好市场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抽查活动。全面实行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制度和过错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市1537名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依法严格选聘、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积极开展岗前专业知识培训。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一是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重要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办理人大建议67件、政协提案105件。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全市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6件,未下发司法建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97件,提出检察建议40件,已收到回复4件。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严格按规定开展内部层级执法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案卷抽查。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各行政执法机关普遍建立、实施了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服务信息18484条,公开政策解读信息13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疫情期间,新闻媒体及时发声,着眼群众关注热点,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深入持续报道,保证了疫情防控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法律十进”,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全市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百余场次,印发各类宣传手册6000册,宣传挂图4000张,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我市10个县(市)、区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均实行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全部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共处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务20件,立案4件,召开听证会4次、议决会议6次,审结案件9件(含上一年结转案件5件),对2件作出撤销决定的案件制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责令有关行政机关有针对性地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三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市人民调解中心和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发挥良好,全市排查矛盾纠纷785件,调解矛盾纠纷118件,其中化解信访纠纷46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仍有部分地区、部门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够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自上而下力度逐级递减的态势。二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缺乏独立性的专家论证,重大决策民主化程度低,人大监督与公众参与不足。三是执法人员法治素质、行政执法水平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工作、解决问题还没有形成习惯,行政执法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罚轻管、适用法律不规范等现象,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仍需大力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服务与保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编制要求,研究起草我市具体落实意见,统筹谋划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做好立法、执法、政务公开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四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大调解格局,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积极开展诉调、公调、交调、访调等对接工作。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