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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17:01来源:伊春市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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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伊春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目标要求,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的领导,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验收之年,伊春市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伊春市始终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党委(党组)作用,压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实施。二是科学谋划部署。伊春市党政主要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统筹谋划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决策、加强和改进执法、化解矛盾纠纷、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等具体任务。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执行常委会和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聚焦关键环节,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

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为实现伊春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确定市本级34个单位保留权力事项3104项,取消、下放、暂停实施、转为内部管理328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96项,取消52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分别减少16%35%。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双公示”、“红黑名单”认定、信用等级评价、信用承诺、信用档案建立、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等工作。可查询行政许可信息49585条,行政处罚信息109条,新增行政许可信息9925条。市场监管系统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842户次,移出2532户次;税务部门评定A级纳税人133户,D级纳税人749户;教育部门将153家无证民办教育机构列入“全市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黑名单”。

(二)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普遍设立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会议情况实行全过程记录,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强化了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法规体系。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今年我市正式立法项目两个,分别是《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其中,《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已正式颁布;《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起草稿)》正处调研修改阶段。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市政府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能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发,合法性审核率100%,并全部通过了上级机关备案审查。深入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213件,废止32件,保证了政令统一。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大对市场监管、公共交通、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五大执法领域监督力度,完成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依法严格选聘、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录入行政执法主体381个、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4158人。

(五)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决策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7件,市政协提案105件,答复率和协商率达到100%;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审议意见和其他函件18件,办结率达到100%。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各行政执法机关普遍建立、实施了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累计公开政府信息和服务信息25568条,公开政策解读信息21, 接听市长热线来电69484件次,办结率94%,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我市10个县(市)、区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均实行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全部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案件从受理、办理、文书等全部纳入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创新开展人民调解“七进”工作,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55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96个,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

(七)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边防办、省司法厅等10个部门在嘉荫县联合举办了全省“中国宪法边疆行”暨边关普法成果展示活动;开展了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已常态化,今年,全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7万人参加了旁听庭审;推行了以案释法“清单”制度,公检法司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讲法、以案评法1000余场(次);完成了对全市10个县(市)区和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的“七五”普法考核验收,我市“七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推荐2个村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已通过省级公示)。

虽然伊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基层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能力不够强、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认真加以解决。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伊春市将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即将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谋划未来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推进各部门数据集中和交换共享。

(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调研、指导和培训力度。完善大调解格局,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积极开展诉调、公调、交调、访调等对接工作。

(四)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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