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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2:59来源:伊春市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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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伊春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2022年是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年,伊春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法治建设有关议题15次和12次。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分别学习法律法规19部、13部。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分别提出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二是坚持统筹安排。坚持以制度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制发《伊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其分工方案,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法治伊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市政府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二、聚焦重点任务,高效精准履行政府职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全市权责清单进行集中统一调整规范,目前,市本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255项,县区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1106项。强化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应用,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归集信用信息超2014.63万条。36个部门协同开展联合奖惩专题48个,惩戒对象65人次。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均提升至100%;零跑动比率均值提升至92%,即办件比率提升至90%,均达到省内一流水平。2022年1月在全省率先启动试运行平台,截目前,伊春12345热线已接听来电近24万余次,交办热线工单10万余件,解决了大量企业群众急难问题。伊春市12345热线荣获2022年(第四届)全国政务热线发展高峰论坛“价值创造优秀单位”称号。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伊春市城市亮化管理条例(草案)(讨论稿)》已于十五届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目前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二次审议,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公布实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市政府(市政府办)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按时备案率为100%;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60件,废止60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会审、投诉举报受理回应等制度,2022年共抽查政策法规类文件2000余件,清理存量文件600余件,存量清理中废止修订103件,审阅并处理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各类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200余件,发送会审回复函88件,未发现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内容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市本级共确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505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847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37项;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9项,共涉及26个行政执法部门,涵盖了我市绝大部分行政执法领域。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4100余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自评自查行政许可案卷13393本,行政处罚案卷2041本,实现了市、县两级覆盖、综合执法领域覆盖、重点执法部门覆盖。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力量建设构建应急救援体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326场(次),参与近2万人次;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276场,参与2万余人次。全市所有乡镇、农场、保护区和林场分公司全部接入视频调度指挥系统,完成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指挥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进普查成果应用,建立“市+县+部门”三级审核机制,开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处置评估系统》,率先将普查数据与应急指挥系统融合,实现普查成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202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市共调解纠纷4812件,调解成功4744件,调解成功率98.6%。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机制,全市已有48个司法所7个律师事务所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41个公安派出所16个人民法庭411个综治中心开展“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通过“四所一庭”联动,化解矛盾627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人员建设,年度市本级接待处理行政复议事项110件,其中通过劝导协调解决28件、受理82件、审结66件;全市共有行政应诉案件90件,行政负责人均出庭并发声。6月,伊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六)强化法治社会建设,完善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48个,村(社区)法律服务点(工作室)367个,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各单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宣传为载体开展护边行动10次,开展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等法治宣传活动百余场次,印发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万余册,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329个村(社区)共培育1083名“法律明白人”。全市84所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共聘请138位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100%。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3件,办复率100%;办理市政协转交的委员提案102件,已全部办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栏目发布文件1568件规范性文件254件,推送相关政务信息550余件,编印、发行《伊春市人民政府公报》9期。

三、深刻总结反思,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伊春

虽然伊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不均衡、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深化一体化协同智慧监管。提升12345热线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协同联动机制,督促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强化信用监管及应用,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

二是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协同配合,增强政府立法的实效性,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要求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三是进一步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市本级公职律师库,健全市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提高决策质量。

四是持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化管理。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持续深化以评促改,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文书案卷制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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