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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17:25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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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伊春特指要求紧密结合,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130次,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体系学、常态化学习研讨,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制度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确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了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和年度报告制度,市委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点安排,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推出“以法之名、依法而治”领导干部述法报告展活动,2024年度共有2066人进行了年终述法。

(三)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作用。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打造了“1+4+N”法治督察模式。贯彻实施《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等监管制度,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备案率100%。扎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成1个政务数据资源中心、2个主题库、8个专题库、50个高频应用,以及一体化安全运营(管理)中心和一体化运维服务平台等一批建设项目,形成标准政务目录7643条,汇聚数据35.5亿条。“铁力市水利数字孪生平台建设项目”获得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黑龙江分赛应急管理赛道优秀奖。

二、围绕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一)坚持惠民强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服务质效。完成叫号系统、取号系统、好差评系统、综窗系统等省建市用项目对接上线试行。优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4万件,限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省建市用的19个“一件事”场景全面落地,产生办件1.3万件,平均压减审批时限96.6%、缩减环节90.0%、精简材料94.1%、减少跑动次数90%。自选创新20个伊春特色“一件事”场景已全部上线试运行。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林都营商”微信公众号发布投诉举报公告,受理营商环境案件9件,现已全部办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政务诚信承诺公示率达100%,在27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健全完善“红松分”小程序功能,上线信易游、信易购、信易娱、信易餐饮等24个优惠场景,入驻商户1368家,提供惠民便民服务15万次,诚信积分优惠近22.8万元。发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授信3961笔,授信金额79.43亿元。帮助210家企业完成自身信用修复。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全国排名提升至37位,省内第2位。

(二)坚持改革求变,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铁力市双丰镇、伊美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启动了试点工作。覆盖市、县、乡三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办公室)同步揭牌,率先在全省为各县(市)区司法局明确单设行政执法监督股(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全市455个行政执法主体梳理录入行政执法事项1.87万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617本,行政强制案卷94本,行政检查案卷609本。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确定市本级不予行政处罚事项505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847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43项;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2项。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举办全市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人员在岗轮训培训班和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示范培训班,培训各级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人员4000余名。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紧抓重点领域攻坚。研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伊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度工作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783场次,受众2.47万人次。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组建市、县、乡、村四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217支,共计3000余人。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稳定防线。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伊春市调解协会,扎实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举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全市累计排查矛盾纠纷3.43万次,调解纠纷1.35万件,调解成功1.33万件,调解成功率98%。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开展“容缺受理”,设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出台伊春市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20项举措,保障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受理;实现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接待384人次,受理复议申请286件,其中涉及民营企业案件23件,纠错4件,调解8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535.95万元。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全市审理阶段共调解成功56件。在2024年全省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

(五)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建强实体平台。组建伊春生态环境仲裁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381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形成公共法律服务“30分钟”服务圈,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4.63万件。推动公共法律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地区实际具化公共法律服务内容,量化服务标准,智能法律服务一体机等一批科技产品投入使用,我市首家互联网无人律所正式运行。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全市29家党政机关64名公职律师参与法律事项67件。

(六)深化精准普法实践,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七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八妇女维权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百余场次,印发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万余册,法治工作信息在法治日报、中新网、黑龙江电视台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60余篇。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增选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至1350名,依托全市46个司法所和6个边境派出所成立了52个“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3个单位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2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3200余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45条、预决算信息372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信息23条,发布解读文件32件,开展《解读与访谈专栏》5期,编印政府公报12期;有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6件,其中办结25件、结转下年度1件。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共办理省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级人大代表建议70件、政协委员提案84件,所有建议提案已于9月底全部办结。扎实开展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严把网民留言办理时间、质量、回复和落实“四个关口”,共收到网民向市长留言75条,已全部办结;网民向省长留言中涉及我市120条,已全部办结。

    三、致力突破政府职能转变的堵点难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伊春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仍需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概念模糊不清,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仍需提升。一些基层部门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案卷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效果与百姓期待尚有差距。三是基层依法行政基础还不够稳固。部分县(区)、乡镇(街道)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依法行政能力相对薄弱。

下一步,我市将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抓牢抓实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在推进伊春高质量转型发展、可持续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学习常态化机制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细化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坚持督察责任落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健全“八个体系”,紧盯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是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林都普法品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推进建设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构建各类调解力量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伊春实践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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