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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12-10 1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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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政办规〔20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伊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十四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伊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社会共治的新格局,有效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倡导低碳文明生活方式,建立健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政府主导。按照政府主导、基层党建引领、广大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落实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主导,职能部门、社区、村集体组织协同,多方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二)规划先行,稳步推进。根据城乡生活垃圾产量分布、空间距离和处理设施能力,统筹编制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科学指导城乡不同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投放收运体系建设。

(三)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结合本地区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分类方法、收运系统、处置设施。在推进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加大乡镇、村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四)优先利用,填埋为辅。依托现有经济循环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垃圾处理设施,优先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循环利用水平。继续合理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剩余库容,作为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和焚烧剩余物填埋场所。

四、分类方式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社区、社会团体、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发挥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宣传示范效应,使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从小培养垃圾分类良好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形成垃圾分类意识,从每个家庭做起,在全社会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方式,指导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引导居民和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合理设置各类垃圾分类投放点,配置相应数量的收集容器。公园、广场、街道两侧等公共区域设置美观整洁的果皮箱,可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类,对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果皮箱进行更换;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分类垃圾桶,可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3类;学校、商场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可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3类;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桶设置4类分类垃圾桶,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可以结合小区现有垃圾收集设施,再补充购置不足的分类垃圾桶。按照垃圾分类方式设立不同标识、颜色的垃圾桶,全市统一确定可回收物为蓝色桶、厨余垃圾为绿色桶、有害垃圾为红色桶、其他垃圾为灰色桶。对社区、物业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负责宣传、指导、督促居民按照分类规定投放垃圾。在公共机构后勤服务部门设立指导人员,对本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分拣,确保垃圾分类投放有序推进。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由各地政府构建分类收运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杜绝生活垃圾分类后再次混合运输。

1.可回收物。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进行分拣,分别运送到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处置。  

2.厨余垃圾。各地根据厨余垃圾产生量,单独或联合设置厨余垃圾收运设备,按照规划的厨余垃圾收运路线,定时定点收集,实现厨余垃圾日产日清。  

3.有害垃圾。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制定有害垃圾品种目录,对有害垃圾的储存、运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地建设有害垃圾中转站,通过中转将有害垃圾集中运送到有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  

4.其他垃圾。环卫部门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负责其他垃圾的收运工作。

(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建设

市住建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指导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确保分类后的垃圾得到有效安全处置。要提高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在伊春区、嘉荫县、铁力市、南岔区、新青区建设能够覆盖周边区域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做到餐厨垃圾处理全覆盖。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伊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文广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伊春供电公司、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有关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队伍,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依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措施。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三)密切协作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其他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好目标任务。

(四)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加大投入,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五)强化督促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市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对垃圾分类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六)及时反馈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将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学刚,联系电话:6119107)。报告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详实准确,有关工作要有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