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办发〔2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伊春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拟定实施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建议;组织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审核、监测、认定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业产业化工作;研究解决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浩然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段志刚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岂凤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海波 市财政局局长
吕永庆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志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 岩 市税务局局长
杨志刚 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行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对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先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