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办发〔202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落实共同推动伊春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落实共同推动伊春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工作方案
为保证省林草局和市政府签署《共同推动伊春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相关事项取得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依托丰富林业资源,加强保护利用,构建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机制,为实现林草资源永续利用、建设美丽伊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立足伊春林业资源优势,突出生态优先,着眼产业发展,按照相向而行、放管结合、合作创新原则,深入实施“4+16”保护利用工程(“4”即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推动林草资源价值转化、推动统筹保护利用能力提升4个方面,“16”即16项具体工作载体和项目),全力推动林草行业资源价值转换,努力探索开辟生态保护优先、林草行业资源高效利用的绿色发展之路。通过5年努力,使伊春在加强生态建设、推动林草行业资源利用等方面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打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伊春样板”。
三、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增强保护林草资源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1.坚定不移走高质量转型发展之路。把溪水林场分公司建设成为国有林区新型林场示范点,努力打造全省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先行区、国家级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不断把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美丽龙江提供伊春样板。(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
(二)加强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切实推动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
2.坚决打好生态建设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行林长制,落实四级林长责任,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营造林工程,抓好乡村绿化,持续增加森林面积,提高国土绿化水平。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加强防火阻隔系统、防火应急道路和防火重点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探索废弃菌包再利用途径,防止发生林地和草原污染。(牵头部门: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
3.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天然林保护修复的方针政策,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加强管护能力建设,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强化天然林抚育,改善林分结构,形成小兴安岭地带性森林顶级群落。(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
4.严格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依法依规利用林地发展生态经济,对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损害的项目不允许使用林地,坚决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牵头单位: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伊春森工集团)
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争取开展林草资源生物多样性普查,摸清资源种类和底数,做好小兴安岭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和评估工作。加大珍贵树种种子和苗木培育力度,深入开展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建设黑龙江省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助医院,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管水平。(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伊春森工集团)
(三)推动林草资源价值转化。大力发展森林康养、经济林、中药材、食用菌、特色养殖、碳汇交易、家具木艺等产业,加快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竞争优势。
6.加快林草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技术成熟、市场畅销的生态产品,采取招商引资、产业化的措施推动发展。对市场有前景、生产技术需要提高的生态产品,采取科研立项、技术攻关的方式加快发展。逐步淘汰一批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差、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大的种植养殖低端产品。(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伊春森工集团)
7.加强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建成国内知名森林康养胜地。依托小兴安岭独特的森林景观、优越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态文化,建设休闲度假、保健养生基地,联合科研院所,分析研究森林环境、温度、空气成分对人体的保健、修复作用,积极把森林康养产业推向全国,打造“要健康、来伊春”森林康养大健康品牌。(牵头部门:市林草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伊春森工集团)
(1)加强康养基地建设。推动伊春西岭森林医养度假基地等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做大做强,继续提升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森林步道建设,完善“步道+基地”康养设施。
(2)建设黑龙江省小兴安岭自然教育馆。开设自然教育课堂、森林养生保健课堂,提高森林康养知名度,建成国内知名森林康养胜地。
8.发展规模适度经济林,精准提升森林经营效益。着力培育一批集中连片千亩以上的生产基地,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格局,促进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形成特色产品品牌。(牵头部门:市林草局、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伊春森工集团)
(1)建立林下资源保护基地。建立红松籽、蓝莓、蓝靛果、刺嫩芽、刺五加、五味子、满山红、暴马丁香、苍术等集中连片野生资源保护基地,合理制定划区轮采规划,视资源消长情况划分为开采区、繁育区、禁采区,做到有采有养、采养轮换,防止掠青、折枝等行为,保证野生资源消长平衡、永续利用。
(2)开展林下改培。通过嫁接果穗、平茬、移植、补种、透光、疏密补稀等措施,缩短林区职工管护承包区内分散生长的红松、榛子、蓝莓、蓝靛果、五味子、刺嫩芽、刺五加、刺玫果等山野果、山野菜及药材的结实时间,促进其稳产丰产,提高产品品质。
(3)开展林下种植。在不破坏地表植被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发展种植业。林—菜模式,在林下种植蕨菜、老山芹等野菜;林—菌模式,林下种植培育黑木耳、香菇、猴头等菌类;林—药模式,在林下种植人参等药用植物。
(4)营造能源林、原料林,加强储备林基地建设。利用林间空地,大力发展胡枝子、榛子林、大青杨等生物质能源林、食用菌原料林,走循环经济之路。发展适当规模储备林,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
(5)发展林下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林下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业,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发挥集群作用,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经济效益。
(6)建设红松产业示范园。依托红松优势资源,在上甘岭溪水林场分公司建设红松产业示范园。推动培育嫁接红松苗木发展,提高造林成活率,提前红松结实期。推动轻基质网袋红松育苗技术,扩建轻基质网袋基地、绿化圃、红松苗嫁接示范基地以及保障型苗圃,提高苗木成活率,扩大栽植范围,延长栽植时间,充分释放红松的经济价值。
(7)开展林冠下经营,增加红松坚果林面积。有计划、有目的科学经营红松人工林,不断增加种植面积,精准提升林分质量。
9.大力发展北药产业。依托丰富的药材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把北药产业作为转型发展的支柱产业强力推进,加快形成国内北药集散地。(牵头部门: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伊春森工集团)
(1)夯实5个抚育基地——满山红野生抚育基地、刺五加野生抚育基地、苍术野生抚育基地、五味子野生抚育基地、黄芪野生抚育基地。
(2)打造6个核心产区——刺五加核心产区、平贝母核心产区、返魂草核心产区、暴马丁香核心产区、五味子核心产区、人参核心产区。
10.提升食用菌品质和产量。(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市林草局、市发改委、省林科院伊春分院,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
(1)开展食用菌种质资源保护和野生食用菌驯化栽培。依托优越的气候条件和雄厚的产业基础,以黑龙江省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为载体,推动资源保护和驯化栽培,支持伊春市建设微生物种质资源库。
(2)开展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创新,加强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强化食用菌品种选育、扩繁、示范、推广,研发优质菌种,建立母种、原种、栽培种供给体系。推广黑木耳棚室立体栽培、猴头菇高效栽培等先进实用技术。建立从餐桌—产品—产地—农户的溯源体系,确保质量安全,提高产品竞争力。
(3)加强铁力黑木耳综合技术示范园和伊春友好食用菌综合技术示范园等核心基地建设。推进食用菌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做大做强传统木腐食用菌产业,引领推动新兴草腐及珍稀食用菌产业。
11.规范发展生态畜牧产业。(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市林草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
(1)开展优质特色养殖。依托伊春森工集团、宝宇、伊润等龙头企业,引进优质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大力发展湖羊、森林猪、水貂、蜜蜂等特色养殖。
(2)培育特色畜产品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采取品牌培育、连锁经营、有偿授权使用等办法,扶持和培育优质畜产品品牌,建立配套养殖生产基地,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逐步实现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的跨越。
12.大力发展碳汇经济。(牵头部门:市林草局、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
(1)推进伊春森林经营增汇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函要求,在符合现有政策规定情况下,推进好铁力市、嘉荫县和伊春森工集团铁力、红星、友好、美溪林业局公司等6个试点工作,探索不同林分类型的森林经营增汇方法。
(2)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构建森林、草原、湿地碳汇监测管理机制,探索研究适应伊春森林资源特征的增汇技术。
(3)积极参加全国统一碳市场交易。探索推进林草碳汇交易和生态产品价值补偿机制,积极对接全国统一碳汇交易市场,努力实现森林生态产品价值转换。
13.做优家具木艺产业。(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伊春森工集团)
(1)整合资源。充分利用产业基础,引进大型家具企业,整合现有中小企业,创新优势产品,提升产业竞争力。
(2)强化营销。与电商公司、大型商场和专业设计公司合作,开展线上家具定制业务,开发智能化家具。
(3)建设基地。推动木艺文化旅游研学体验基地和木艺文化小镇建设。
(四)推动统筹保护利用能力提升。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创新监管模式,促进林草资源价值转化,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激发林草发展活力。
14.加强林草资源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实现对林草资源精准定位、精准保护、综合监测和动态监测。(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
15.加强产业发展能力体系建设。成立林草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建立产业发展目录,强化招商引资,实行“一条龙”服务机制,在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内建设一批产业项目,严肃查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
16.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坚持森工与地方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伊春森工集团经营优势,实行信息、技术、市场共享,统筹项目开发和推广。积极引进林草产业发展新技术,注重培养本地生产经营人才,为林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牵头部门: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伊春森工集团)
四、工作要求
(一)与省林草局签订《框架协议》将有效促进资源转化,激发我市林草发展活力,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站位,全力推进,依托我市丰富的林草资源,深入研究,深度落实,确保落地见效,保质保量完成《框架协议》各项工作任务。
(二)为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推动伊春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合作,协同联动,围绕工作方案,逐项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把手统筹、分管领导主抓,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组织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专班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专班会议,会商研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建议。要及时跟踪问效,每季度要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年末形成全面总结报告,适时向市政府和省林草局报告。
附件:推动伊春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作专班及成员名单
附件
推动伊春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刘福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门广丰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岳 宝 伊春森工集团总工程师
成 员:成亚如 市林业和草原局一级调研员
刘林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李景坤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朱洪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调研员
王登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英勇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郭 放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德庆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孔林宏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大伟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李光山 市水务局二级调研员
唐 新 市森防指办副主任
徐广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李可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建波 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春友 伊春森工集团森林生态建设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