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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9-03 09: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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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政办发〔2020〕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伊春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十四届五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   

 

 

     

 

伊春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建设,进一步发挥气候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综合效用,按照我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的有关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各县(区)开展“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进而推动我市“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创建工作。为确保我市“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目标,依托伊春秀美生态、丰富旅游资源,借力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发起的“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展示小兴安岭风貌,打响伊春山水旅游品牌,助力伊春生态旅游发展。

二、工作目标

除铁力市(已在2019年完成创建)外的各县(区)2020年全面开展申报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于2021年全部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完成伊春市“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创建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0年8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召开动员部署会,落实创建任务。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8月)。以县(区)为单位递交申报材料(申报表、申报书、申报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审核,并按程序完成申报工作。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1年6月前)。各县(区)根据评审标准逐项细化完善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评审标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模拟评定,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督促整改提升,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初审、复核。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伊春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由隋洪波同志任组长,张国军、刘天云、张和清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市场合作营销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创建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对各县(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模拟评定,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根据各自职责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在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对各县(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对市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对各县(区)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市委宣传部、森工集团公司、市商务局负责做好伊春森林产品和旅游项目推介及创建氛围营造等相关工作。

各县(区)要比照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助推伊春“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目标重要途径,对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知名度、支撑全域旅游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站位,积极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要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奠定基础。

(二)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LED显示屏、手机自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文明形象。

(三)为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创建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即: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日17时前将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领导小组,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各项创建标准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发。

 

人:马殿衡、王大力

系电话:3877521、13766758881、13614588360

电子信箱:87734772@qq.com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建设,进一步发挥气候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综合效用,按照我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的有关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各县(区)开展“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进而推动我市“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创建工作。为确保我市“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目标,依托伊春秀美生态、丰富旅游资源,借力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发起的“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展示小兴安岭风貌,打响伊春山水旅游品牌,助力伊春生态旅游发展。

二、工作目标

除铁力市(已在2019年完成创建)外的各县(区)2020年全面开展申报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于2021年全部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完成伊春市“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创建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0年8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召开动员部署会,落实创建任务。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8月)。以县(区)为单位递交申报材料(申报表、申报书、申报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审核,并按程序完成申报工作。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1年6月前)。各县(区)根据评审标准逐项细化完善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评审标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模拟评定,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督促整改提升,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初审、复核。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伊春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由隋洪波同志任组长,张国军、刘天云、张和清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市场合作营销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创建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对各县(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模拟评定,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根据各自职责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在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对各县(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对市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对各县(区)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市委宣传部、森工集团公司、市商务局负责做好伊春森林产品和旅游项目推介及创建氛围营造等相关工作。

各县(区)要比照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助推伊春“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目标重要途径,对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知名度、支撑全域旅游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站位,积极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要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奠定基础。

(二)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LED显示屏、手机自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文明形象。

(三)为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创建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即: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日17时前将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领导小组,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各项创建标准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发。

 

人:马殿衡、王大力

系电话:3877521、13766758881、13614588360

电子信箱:877347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