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办规〔20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伊春市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商用,支撑伊春高质量转型发展,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我省及我市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网络强国和“数字龙江”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5G规模部署和商用,为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编制5G基站站址规划,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力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集约共享,综合利用。坚持公共区域向5G基站建设开放,实现通信基站资源与社会塔(杆)资源的双向开放、融合发展,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底编制完成5G基站站址规划,制定现有2G、3G、4G基站改造计划,推进通信基站与社会塔(杆)资源双向开放共享,计划建设基站871处,完成城市核心区、重要功能区、重要场所的5G规模化商用。2021年计划建设基站1760处,开展全市范围5G网络规模化商用部署,实现县、乡、村三级逐步覆盖。2022年计划建设基站2505处,进一步完善伊春境内5G网络,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领域进一步丰富5G应用。2022年后持续推进5G深度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5G通信基站建设规划
1.各地政府要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各地政府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等要求。各级空间规划主管部门要吸纳市铁塔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及其各地分公司为各级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各类法定空间规划中的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铁塔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2.市铁塔公司要依据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需求,编制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将批准后的规划及时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在5G基站规划建设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分类、分步实施建设,优先完成城区内重点公共区域、旅游景区、交通干道的网络覆盖,同时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开展全市5G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市铁塔公司;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3.市铁路部门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次快速铁路建设前期规划设计,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牵头单位:市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工程筹建处,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塔公司;配合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4.市供电公司在电力建设规划中要统筹考虑5G基站建设规划,做好与5G基站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在对电力网络进行迁改时,同步考虑通信基础设施用电事宜。(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市铁塔公司;配合单位: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二)做好5G通信基站建设政策保障
1.强化5G网络建设选址及用地支持。各地、各相关单位对市铁塔公司按专项规划制定的通信基站选址建设计划用地要予以支持,要按照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规定,为通信设施项目提供建设用地支持,并在办理规划手续、土地确权手续上适当简化。通信设施因城建或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相关部门应对通信企业搬迁改造施工给予支持。各地在进行道路、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灯等建设或改造时,要统筹考虑5G通信基站建设,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市住建局要做好项目建设单位监管工作,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时,应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电信间、设备间、移动通信基站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随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工程竣工后,组织电信设施建设单位参与验收。属于商用楼宇、居民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预先铺设入户光纤。通信系统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移动通信基站由电信设施建设单位根据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同步建设。通信(5G)配套工程施工完毕后,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通信管理办公室申请报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市铁塔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三)优化5G网络建设审批手续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点,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满足5G快速规模组网需求。对于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但已建基站铁塔的用地,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流程,补办土地相关手续,并不再补办建设用地预审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铁塔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四)开放社会公共资源
1.全面开放公共区域支持5G建设。开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办高等院校等所属建筑物,以及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为电信线路或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电信设施建设提供方便。其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提供通行便利。其中公共机构和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应无偿开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2.开放社会杆(塔)资源。各地政府部门及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所属的各类杆(塔)、管道和电力资源。(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铁塔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3.开放既有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资源建设5G通信基站。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非法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违反规定收取费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商场、办公写字楼、场馆等楼宇的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和维护,对违规设置基站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伊春无线电管理处,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铁塔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五)强化全市5G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加强资源双向开放共享,积极推动“通信塔”与“社会塔”的双向开放,提升共建共享水平,有效降低建网成本。(牵头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铁塔公司;配合单位: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各相关部门)
(六)加强电力保障
各级电力公司要开通通信用电建设绿色通道,要做好与通信企业的电费核算等工作。要贯彻落实好省级降低电价政策,减轻通信企业负担,对通信用电制定优惠政策,实现5G生态圈的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铁塔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市铁塔公司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配合,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认真做好5G基站规划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及建设的各项任务。要严格控制铁塔新建独享,针对仅一家基础电信企业需求的铁塔,须书面告知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其他基础电信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实现资源共享。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频带外让频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原则,主动发起与同频及邻频卫星地球站等其他合法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的干扰协调,并将协调进展情况向伊春无线电管理处报备。(牵头单位:市铁塔公司;配合单位:伊春无线电管理处,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伊春广电网络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伊春市4G/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筹各方协调推进5G网络建设,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重大事项和问题,强化建设进度监督。制定督办清单,监督各项政策及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地应同步成立5G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组,加强对5G基站建设属地化统筹协调,为5G大规模商用做好前期准备。
(二)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依法查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无理阻挠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危害电信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各地、各单位要加强5G通信建设的正面宣传,广泛普及电磁辐射科学知识,强化政策解读,消除群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引导社会各界对通信基站建设无线电磁辐射影响的正确认识,共同营造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