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推进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7-06 10:17 来源:
【字体:

                                   伊政办规〔20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推进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伊春市推进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做好全市黑土耕地保护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黑土耕地保护开发利用专题会议精神及《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黑政办规〔2018〕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土地资源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把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好净土保卫战。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优化结构,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加强农田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改善黑土耕地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内在质量,切实保护好小兴安岭黑土地珍贵资源。打造非转基因和有机品牌,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实施黑土耕地保护示范区建设6万亩。确保耕地保有量212.055万亩与基本农田数量116.5335万亩保持不变。争取深松整地67.1万亩,有机肥施用量达到16.25万吨,“三减”示范基地120万亩,农膜回收率达到80%,设立耕地质量变更监测点6个,建立标准田间监测点10个,并按建设要求配备病虫监测设备和兼职调查员,实现在线上报重大病虫信息,实施重点防护林工程1.1万亩。  

二、技术措施与重点工程  

根据各试点县(市)黑土耕地的地形特征、自然条件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将黑土耕地划分为旱田、坡耕地和水田等3个类型区。

(一)技术措施

1.旱田类型区  

我市旱田类型耕地主要分布在铁力市和嘉荫县,土壤类型主要为黑土、草甸土、白浆土。该区地势平坦,土壤有机质普遍下降,耕作层不优,犁底层变厚,土体构型不良,玉米连作土壤养分偏耗大。  

主要技术路线:建立以玉米—大豆为中轴的二二制或三三制科学轮作制度。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量翻埋和碎混还田。采取种地与养地相结合,大力发展畜牧业,通过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不断培肥地力。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耕地土壤有机质较2018年提高0.1个百分点,耕层厚度达到30厘米。  

2.坡耕地类型区  

我市坡耕地类型主要分布在浅山区向低平原过渡带。该区域自然土壤属性为黑土层薄,土体砂砾较多,土壤贫瘠,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主要技术路线:采取横坡打垄、垄向区田、修筑地埂植物带、梯田等措施,固土保水。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免耕覆盖等技术措施,进行培肥改土,提高地力。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耕地土壤有机质较2018年提高0.05个百分点,耕层厚度达到25厘米以上。  

3.水田类型区  

我市水田主要分布在铁力市,嘉荫县面积较少。土壤类型主要以草甸土、沼泽土、低地白浆土、水稻土为主。该区土壤结构不良、透水性差、养分低。土壤酸化有加剧趋势,井灌区地下水位下降。  

主要技术路线:严格控制井灌稻种植规模,保护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田间节水、排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采取水稻秸秆还田等综合措施,培肥地力。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合理利用水资源。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耕地土壤有机质较2018年提高0.05个百分点,耕层厚度达到20厘米左右。

(二)重点工程  

1.耕地保护工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机制,坚持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管理。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开展耕地保护工程建设,采取工程、农艺和生物措施相结合,防止黑土耕地退化。  

2.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行科学合理轮作,加快耕地生态保护与修复,落实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任务。推行深松(耕)整地,增强保水、保肥能力。按照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要求,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增施有机肥,稳步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深入实施农业“三减”行动计划,减少化肥、农药、除草剂的施用量,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做到有机、无机与生物肥相结合,大量与中、微量元素相结合。进一步扩大病虫监测点覆盖面,提升科学防控指导能力水平。力争到2020年底,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植保机械作业实现全覆盖,化肥施用量比2017年减少10%,除草剂用量减少5%以上,化学农药用量与同等病虫害发生年份相比下降1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5%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深入开展农用残膜回收处理,大力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  

4.水利化建设工程。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旱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建立高效利用的蓄、引、提、调相结合的供水系统。优化灌溉布局,调整用水结构,大力推进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科学利用水资源。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本前提,以水定需、量水而行,从严控制地下水开采,合理确定农业发展目标和农业生产布局。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调整种植结构,减少旱地耗水作物种植,推广旱作节水技术,解决旱作区农田季节性干旱问题。  

5.农机化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全面提升作业机械动力、作业效率和质量标准。提升农机化新技术应用率,玉米重点示范推广秸秆还田耕种及保护性耕作新技术、大垄密植高产机械化新技术,水稻重点示范推广钵体育苗机械插秧提质增效机械化技术、高速插秧及侧深施肥节肥增效机械化技术,在高留茬搅浆整地、智能规模化育苗、航化绿色植保等技术方面实现较大突破。  

6.田间配套建设与农业信息化工程。完善农田输变电设施设备。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深入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做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适时完成病虫害在线监测和预测预报。强化市、县两级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化水平。  

7.农业生态建设工程。结合“三北”防护林建设,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四旁绿化,建立高标准农田绿色屏障,防范风蚀水蚀。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禁止在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已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十五度以上坡地制定退耕计划,逐步还林、还草,在十五度以上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建立科学的耕作栽培制度,提高良种、良法、良田、良机的配套融合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三、进度安排  

(一)任务落实阶段(2020年1—4月,已完成)。认真总结2018—2019年度黑土耕地保护工作的做法、经验以及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任务和工作分解到乡镇、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10月,已启动)。按照《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及时、保质完成。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1—12月)。各地、各单位于2020年底前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呈市政府审定,并向省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采取工程、农艺、生物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将黑土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科技支撑、主体参与的黑土耕地保护运行机制,扎实推进黑土耕地保护工作。  

(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林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建立黑土耕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黑土耕地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推进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监督考核,确保黑土耕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地、各单位要在总结2018—2019年度工作基础上,结合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各项任务和工作分解到乡镇、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田间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和《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宣贯工作,详细解读黑土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保护技术措施和效果,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保护黑土耕地的意识。  

(五)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黑土耕地保护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黑土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各项黑土耕地保护专项资金,推进深松机械、免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机械、有机肥抛撒机械等农机购置敞开补贴。要将黑土耕地保护列入重点投资领域,优先安排和实施,落实金融、税收、贷款等扶持政策,加大黑土耕地保护力度。  

(六)各试点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强化广大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履行保护黑土耕地的责任,并对年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