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政办规〔20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伊春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按照《黑龙江省复制推广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等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的全过程“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前,市、县两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年内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集中力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持续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给付、奖励、确认、裁决和其他类依申请事项目录及实施清单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本目录对接,9月20日前完成市、县两级全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的目录及实施清单,并按照相关工作意见进行事项相关要素的统一标准和规范管理,实现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标准。(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二) 梳理一套清单
各地、各部门对照先行先试的哈尔滨“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及其事项,对比全国同类事项先进做法,梳理制定本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和办事指南。(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 推进更多事项网上办理
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实现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加快各地、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系统功能升级、联通整合,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建立“最多跑一次”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2019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 统一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
建立统一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整合市级非紧急类热线,一号响应群众诉求,打造政务服务工作总客服。完善运行机制,发挥统一政务咨询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都可通过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2019年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五) 推动重点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1.不动产登记领域。全面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同步办理,使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逐步形成“窗口办”与“网上办”、“掌上办”互补,“有形”窗口与“无形”窗口并行,最终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8月底前,市、县(市、区)两级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力争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5月16日前出台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税务局)
2.投资审批领域。加快推进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全面应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网上并联审批,组织、梳理并公开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事项,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行政审批标准化。2019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3.商事登记领域。加速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2019年6月底前,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5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4.人力社保和公安管理等其他领域。深化职业资格、社保、医保、户籍、出入境、机动车管理等领域改革,加快实现职业资格、社保、医保和公安管理便利化。建立职业资格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在职业资格认定等方面取得“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点突破。鼓励与群众和企业关系密切的其他各领域积极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公布阶段(2019年4月至8月,已启动)。全面部署“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梳理并分批次集中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19年5月16日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并在门户网站动态调整事项清单。
(二)督查指导阶段(2019年4月至9月,已启动)。统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对梳理公布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8月至12月)。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四、实施主体
中、省、市直各相关部门及承担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跟踪问效,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把我市建成全省营商环境最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二) 夯实基础、共享数据。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市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与省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通过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
(三) 强化考核、务实监督。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中、省、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各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各单位履职尽责的能力。各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各单位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跑出好速度、跑出好成绩。
(四) 正面宣传、示范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中、省、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宣传,积累工作经验,消化问题,切实将好的成果推广到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