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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卫2019”全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12-10 16:29 来源: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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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政办规〔20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伊春森工双丰、铁力、桃山、朗乡林业局公司:

《“绿卫2019”全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十四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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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8日         

              “绿卫2019”全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部署及省林业和草原局《“绿卫2019”全省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卫2019”全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省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依法治林治草,切实保护森林草原生态资源,推动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巩固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在全市形成保护自然资源的强烈共识,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查清底数。以2013年为节点,分成前后两个阶段,查清各类林地草原湿地内违法占地、违法开垦,违建豪华墓地,以及违法采伐林木等问题。

(二)依法打击。对违法占地、违法开垦、违法采伐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对破坏林地草原湿地以及违法采伐林木问题严重的违法行为,由伊春森工集团,各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对林地草原湿地破坏以及违法采伐林木问题突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挂牌督办。

(三)严肃整改。对国家级公益林、各类自然保护地内,以及2013年以来,林地草原湿地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恢复原状,开垦的林地恢复植被。

2013年以前,林地草原湿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甄别,分门别类进行处理。

三、总体安排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2019年4月,已完成)。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8月,已启动)。各地、各单位采取拉网式排查,将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结合卫片判读,对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疑似变化地块进行现地核实,逐块落实,查清变化的类型及时间,逐一建档,做好内业统计。根据摸底核实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类森林草原湿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将对有影响的案件进行查办。

按照整改要求,对国家级公益林、各类自然保护地内,以及2013年以来,林地湿地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拆除;对2013年前,林地草原湿地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甄别,分门别类予以处理。

(三)督导督办阶段(2019年5—9月,已启动)。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市领导小组挂牌的重点案件进行现场督办。对有案不办、办案不力的相关单位,由市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四)宣传报道阶段(2019年5—9月,已启动)。在6月开展林地草原湿地普法宣传月活动,部署组织各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以及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总结收尾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20日)。各地对“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同时,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政府及相关部门、林业局有限公司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于9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市领导小组。

(六)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10月1日—2020年2月底)。各地对违建拆除地块、违法开垦地块制定恢复植被实施方案,要在2020年春季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林业局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森林草原湿地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反思牡丹江曹园事件对我省造成的恶劣影响。各地政府和林业局有限公司作为生态保护的主体,要严格履行职责,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重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压靠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执法专项行动成效。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及各林业局有限公司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定一名林业主管部门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健全组织机构。“绿卫2019”全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由伊春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参加,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落实。市政府成立“绿卫2019”全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韩  库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白  波  市政府副市长  

李忠培  伊春森工集团董事长

孙浩然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冬雪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倪恩仲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季林  市纪委监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岂凤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海波  市财政局局长

宋国铭  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李恒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霍义臣  市民政局局长

赵代军  市水务局局长

王欣红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袁纯辉  市司法局局长

林  海  省驻伊春林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副专员

贾晓宇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雅洪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卢少林  伊春森工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

主  任:王冬雪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副主任:谢鹏远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范洪彬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吴立生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调研员

王守涛  伊春森工集团生态建设部副部长

联 系 人:王建华 于海涛   

联系电话:3366806

电子信箱:3366806lqk@163.com

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成员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

2.督导检查组。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专员办,伊春森工集团。

3.档案材料组。成员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伊春森工集团。

4.宣传报道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和草原局,伊春森工集团,伊春广播电视台,伊春日报社。

5.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府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林业局有限公司是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进本地的专项执法行动,要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和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狠抓案件查处,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

重点国有林区内区(局)合一单位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林业局有限公司配合完成,并将行动情况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双丰、铁力、桃山、朗乡等4个单位由林业局有限公司在本施业区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并将行动情况报伊春森工集团,同时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协调联动。本次专项行动意义重大,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协调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发改、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局加强对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林业局公司要切实组织相关部门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疑似地块进行核查。各地要以月为节点,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重点案件督办情况、约谈情况及时总结,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将当月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被动、成效不显著,特别是漏报、瞒报,自查自纠走过场,处理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纪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在行动过程中要注重宣传,结合执法行动的成效,加强“以案释法”,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在行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专项行动“雷声大,雨点也大”,效果良好。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我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