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9-03 09:07 来源:
【字体:

                            

                                  伊政规〔2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十四届四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08月5日

 

 

 

 

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按照《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黑政规〔2019〕11号)及《健康龙江行动部门职责分工和考核框架》(黑健推委发〔202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2030年,建立与伊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建设,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健全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在各类媒体开办健康科普栏目,大力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健康科普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加大营养和膳食知识宣传力度,针对不同人群,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广泛开展“三减”试点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健康食堂建设。贯彻落实《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继续在贫困地区实施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5%和4%。(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县〔市〕、区)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着力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和“冰雪30分钟健身圈”,提高体育场馆、体育设施运营管理水平。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和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实施控烟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提倡戒烟,创建无烟家庭。持续开展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创建工作,将控烟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强化公共场所控烟和烟草广告监督执法。逐步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全社会控烟履约,加强健康促进医院戒烟门诊建设,提升规范化戒烟服务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控烟工作覆盖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疾控中心,各县〔市〕、区)

.实施限制过量饮酒行动。广泛宣传过量饮酒的危害。倡导科学适度的饮酒方式。鼓励将限制过量饮酒纳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引导公众摒弃拼酒、赛酒等陋习。加强酒类广告发布的监管,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宣传无节制饮酒内容。到2022年和2030年,过量饮酒行为和人员数量明显减少,并持续减少。(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搭建基层社区心理服务平台,组建全市心理健康志愿团队,大力开展心理科普、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建立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和使用制度,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开展多形式的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第五医院,各县〔市〕、区)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大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宣传力度,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自来水水质监督和检测力度,保障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疾控中心,各县〔市〕、区)

(二)维护重点人群健康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提倡适龄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 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可及性。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提倡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健全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提高婴幼儿照护可及性。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促进生殖健康, 持续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强化中医药在妇幼健康中的作用。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和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1.5/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及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

9.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推进健康校园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和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开展常态化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将体育纳入国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县〔市〕、区)

10.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落实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县〔市〕、区)

11.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将老年人医疗保健知识宣传向社区、家庭延伸。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三)减轻重大疾病损害

12.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引导公众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积极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网络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

13.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强化癌症防治知识宣传,倡导积极预防癌症理念,推广有效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着眼重点癌种、高危人群和贫困地区,有序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 继续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向基层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提高诊疗能力。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人防护管理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

14.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倡导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肺功能检测,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做好基层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

15.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广泛宣传糖尿病知识,指导居民定期监测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控制饮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遵医嘱用药,定期进行并发症检查等健康管理。开展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治疗能力,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3%及以上和75%及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

16.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控制传播途径,落实监测、干预等防控措施,加大救治救助力度,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新发传染病监管,提高防控能力。强化大骨节病、克山病、饮水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

三、工作步骤

(一)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2022年)。完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支撑体系、统计监测体系、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规范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健康促进合力,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2025年)。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成熟经验。根据医学进步和相关技术发展,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组织修订完善相关专项行动内容,巩固提高工作成效和水平。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6年—2030年)。坚持目标和成果导向,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制约工作成效的关键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健康伊春行动,市级层面成立健康伊春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好监测考核,落实各项任务。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落实健康伊春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健康伊春融入各项政策,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

(二)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地制定本地区监测评估办法,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监测情况每半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

市推进委员会要对各地重点健康指标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考核工作由市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于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分别将健康伊春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告报送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健康伊春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健康伊春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全省基期水平

2022 

全市目标值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84

78.44

2

婴儿死亡率

5.24

6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74

7.5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1.6

18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2014

87.8%

90.86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7.5

22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014

33%

37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8.65

15.9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

2.6

10

个人卫生总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017

32.86

27.5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60.6

7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9.51

99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34

80

16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18.3

5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